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学生发展工作室2022-04-08 20:55:55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文件要求,推动学生工作从“以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转变,从“共性教育”向“个性教育”转变,从“教育学生成才”向协调“学生自主发展”转变,决定在校内组建若干学生发展工作室。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立足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综合性师范大学的建设要求,学生发展工作室建设坚持以“立德树人,促进学生成长与发展”为指导思想,为学生成长和发展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辅导,实现教育个性化、服务精细化、管理科学化;促进学生“追求卓越、自主发展”,培养紧跟时代脉搏、凝聚华师精神、彰显华师特色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提升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学生政工队伍;逐步将学生发展工作室建设成为服务学生成长的示范区、学生工作创新研究的实验田和辅导员团队成长的摇篮。

二、总体思路

坚持学校统筹规划与工作室自主发展相统一,重点推进与全面铺开相协调,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衔接,实践指导与理论研究相结合,通过整合、优化校园服务资源,搭建学生个性化发展辅导平台,学生政工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平台和建设创新平台,构建顺应时代发展、符合学校战略定位的学生工作新机制,打造具有华师特色的学生工作品牌。

三、主要任务

根据辅导员学生发展工作室的目标定位,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的实际以及学生发展的多元需求,当前,工作室主要需完成三大任务:

(一)提供学生辅导。根据学生需求建立类型多样、功能齐全的学生发展工作室,为学生成长与发展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辅导和服务,为学生学习、生活排忧解难,协助学生自主发展。工作室提供的个性化辅导包括:文体素养、职业发展规划、学业支持、能力素质提升、就业创业指导、人际交往、情感体验、心理健康、形象塑造、社会实践等。

(二)开展专题研究。对学生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进行理论研究,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进行调研,开展专题研究;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方式和载体,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促进团队成长。工作室负责人要将工作室打造成学习共同体,带领团队成员共同成长进步,促进成员在学历提升、论文发表、课题立项、指导学生重大比赛、活动中获奖等方面有新突破;将工作室打造成为辅导员磨练和提升职业能力的优质平台,推动成员聚焦学生工作室某一领域进行持续而深入的研究,使之逐步成为学生工作领域里的行家里手。

四、申报条件

(一)学生发展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应是一线专职辅导员(需连续从事一线辅导员专职工作4年以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或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较显著的科研成果。工作室团队组建初期,核心成员控制在6人以内。

(二)学生发展工作室的负责人及成员应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爱岗敬业,关心爱护学生,愿意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三)申报学生发展工作室,须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和科研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校园危机事件预警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校园文化活动指导、社团活动指导等架内选择主题进行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工作室。申报内容应具备特色性、时代性、创新性、可行性、示范性,能够针对学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五、申报程序

学校成立学生发展工作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工部,主要负责学生发展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具体工作。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申请。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工作室申报表》递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评审。由学生发展工作室领导小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资质进行审核,通过评审,最终确定入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挂牌。学生工作部对通过公示的学生发展工作室领导小组进行挂牌,并与之签订工作室建设协议书。

六、组织管理

(一)学生发展工作室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管理指导,涉及专项工作时可列席学生工作部相关工作会议。

(二)学生工作部将会对学生发展工作室予以多方面的条件保障,包括为每个工作室拨付一定的工作经费等。相关工作经费的使用应接受学生工作部审核。

(三)学生工作部每年对工作室及其成员进行评估与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工作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七、考核办法

学生发展工作室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其评估与考核工作,采用中期考核以及期满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期考核。在工作室建设满一年时,工作室须提交中期考核表和工作总结,由学生发展工作室领导小组对其进行中期考核。

(二)期满考核。在工作室建设周期结束前,工作室须提供期满考核表、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由学生发展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以下三个方面:

1.学生受益广泛,辅导成效显著面向学生开展个体咨询、团体辅导服务的次数及效果;面向学生开设的讲座、工作坊、参观交流、比赛等情况

2.专题研究扎实,取得创新成果(成果必须与工作室研究主题相关;以下四项要求至少符合其中两项)

1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著作)2项以上;

2成员主持校级(含)以上课题1项以上;

3开设课程或非正式课程1门以上;

4成果或作品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或在易班、中国大学生在线、高校辅导员网站等重要网络平台刊发、转载并产生较大影响

3.团队建设有力,榜样示范作用充分

1团队定期开展学习和交流,组织辅导员培训、研修活动2次以上;

2按时提交期中工作和期满工作总结各1份;

3提交工作案例或专题调研报告共计2份以上。

八、其他

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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