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2026学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和2025年暑假临时岗位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5-07-10 11:40: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5〕59号
各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华师〔2025〕93 号)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管理,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和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做好统筹规划设置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现就设岗单位申报2025-2026学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和2025年暑假临时岗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规划
1、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实行“统一指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按照“谁设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
2、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实践活动,纳入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统一管理。
3、根据学校勤工助学和“三助一辅”的经费预算,参照广州石牌校园、广州大学城校园、南海校园和滨海校园的学生总数等情况统筹设置各校园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4、校内勤工助学的岗位包括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工作助理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四种类型。按工作需要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能持续一个学期及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一般持续时间不超过3个月。原则上,寒暑假期间不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
5、2025-2026学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设置固定岗位。
6、确因工作需要在2025年暑假设临时管理工作助理岗位的单位需填报临时岗位申请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学工部批准方可设岗,每生每岗工作总时数一般不超过80小时。受聘上岗学生需所在学院本科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导师同意,落实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未经批准设岗的,自行支付学生勤工助学酬金。
二、学院、机关职能部门和教辅机构(含公共服务)设置管理工作助理、教学助理、学生兼职辅导员和科研助理等固定岗位办法指引
(一)学院管理工作助理和教学助理岗位
学院管理工作助理固定岗位数量原则上按所在单位学生总人数100:1申报;教学助理固定岗位设岗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总数的10%,一般录用研究生。各学院的计划名额见附件,管理工作助理名额已包含勤工助学和三助一辅,学院在招聘上岗时应兼顾本科生和研究生。设岗数量(名额)与实际情况(学生、导师数比例)不一致的,学院可以在申报表中直接如实填写本学院应设固岗数量。学院原则上不设临时岗位。
(二)学校党政职能部门管理工作助理
学校党政职能部门按实际工作情况设管理助理工作固定岗位,设岗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50%,原则上不超过1:1。学工部根据经费预算,结合申报单位是否存在缺岗缺编等情况最后确定各单位管理助理工作固定岗位数量。党政职能部门管理工作助理名额已包含勤工助学和三助一辅,在招聘上岗时应兼顾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教辅机构管理工作助理
主要设在图书馆、档案馆(校史文博馆)、分析测试中心、网络中心等公共服务岗位,设岗数量原则上参照学校党政职能部门配备。教辅机构管理工作助理名额已包含勤工助学和三助一辅,在招聘上岗时应兼顾本科生和研究生。
本科生院课室管理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微格课室的教学助理固定岗位数量原则上按所在校园学生总人数500:1标准配置,一般录用本科生。
(四)学生兼职辅导员参照《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社区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科研助理固定岗位申请(或变更)由研究生导师或课题组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决定。
(六)佛山校区南海校园2025-2026学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包括勤工助学和三助一辅)由南海校园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根据本通知和校园实际情况做好本校区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工作。
(七)汕尾校区滨海校园2025-2026学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包括勤工助学和三助一辅)由滨海校园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根据本通知和校园实际情况做好本校区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工作。
三、岗位酬金
(一)2024-2025学年原有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三助一辅岗位上岗时间至2025年7月14日为止(2025届毕业生至2025年6月30日止)。根据原来相关文件要求,酬金按每小时22.2元的标准发放。
(二)2025-2026学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和2025年暑假临时岗位,酬金按每小时23.7元的标准发放。
(三)设岗单位需做好学生考勤和《委托银行代发全日制在校学生劳务补助明细表》按时上交至学工部资助科。学工部按月(每学年分10个月)核发学生勤工助学酬金,报学校财务处统一划入学生银行账户。
四、岗位申报和聘任
(一)岗位申报
设岗单位指定一位老师为本单位勤工助学工作联络员,负责组织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管理工作助理类)、《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教学助理类)和《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设置申请表》(相关表格见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形成PDF扫描版和EXECL电子版,于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一起发至邮箱:gw_qgzx@scnu.edu.cn。
逾期未提交设岗需求的单位,下学期将不予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
(二)岗位聘任
1、设岗单位可以优先聘任原来的在岗学生,需补充岗位人员的单位可以联系学工部资助科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协助招聘。
2、图书馆、本科生院课室管理中心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助理岗位可以继续聘任上学年原来在岗的学生外,原则上应在每年11—12月(新生军训后)作为助理招聘期,主要面向本科新生中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设岗单位需组织获聘2025-2026学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学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申请表》,于2025年9月15日下班之前汇总发送电子档至邮箱:gw_qgzx@scnu.edu.cn。
4、设岗单位需组织获聘2025年暑假临时岗位的学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申请表》,与《华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设置申请表》一起于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下班前发送电子档至邮箱:gw_qgzx@scnu.edu.cn。
五、联系方式
设岗单位若有疑问,请与相关老师联系:
广州石牌、大学城校园:秦老师 020-85211033
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南海校区:林老师0757-86687882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孙老师 0660-3808017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月7日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