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5-07-08 16:07: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兼职辅导员学生工作能力和水平,突出工作质量与成效,有效发挥研究生朋辈教育、管理、服务育人的功能,现对2024-2025学年兼职辅导员进行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一)德。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与作风2个方面,占10%权重。主要考核政治觉悟、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表现情况;投身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的情况。

(二)能。包括教育管理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工作创新能力3个方面,占30%权重。主要考核履行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的表现情况。

(三)勤。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意识3个方面,占30%权重。主要考核贯彻落实聘任单位工作部署,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的情况;工作责任心、主动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的表现情况;改进服务质量,以生为本,保持良好服务态度的表现情况。

(四)绩。包括尽职履责、任务完成、突出业绩3个方面,占30%权重。重点考核履职尽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承担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落实改革创新举措并取得实际成效的情况。

三、考核形式

(一)阶段一:聘任单位考核(7月14日前完成)

1.成立考核小组

聘任单位成立由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由兼职辅导员所带年级的辅导员、同批次兼职辅导员与所带年级的学生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流程

1)考核对象提交材料

兼职辅导员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考评表》(附件1),撰写一份工作总结(1200-1500字)、一份工作案例(800字以上)(格式内容参加附件45);

2)聘任单位组织考核

考核小组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单位考核评分表》(附件2),结合兼职辅导员提交的工作总结与工作案例,对兼职辅导员进行民主测评并进行打分。

其中,辅导员的评分由指导兼职辅导员的老师评分。

3.考核结果

聘任单位考核完成后,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得分汇总表》(附件3)的公式计算总分,并依据总分为兼职辅导员评定等级(60分以下为差,60-80分为中,80-90分为良,90分以上为优)。评定完成后,按得分从高到低填写汇总表,其中,得分排名第一的兼职辅导员参与阶段二的校级评比(若得分并列第一,则由考核小组综合考虑后推选一名兼辅参加校级评比)

7月14日中午12:00,聘任单位将汇总表、考评表、工作总结、工作案例电子版和副书记签字、单位盖章后的扫描件提交工作邮箱:hsxg01@m.scnu.edu.cn。邮件主题为“聘任单位+兼职辅导员考核材料”命名。

(二)阶段二:校级评比(8月中下旬前完成)

1.评比小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建评比小组。

2.评比形式:组织聘任单位推选出的兼职辅导员进行工作汇报(每人5分钟,制作PPT进行汇报),评委根据现场汇报情况结合兼职辅导员个人工作总结、工作案例进行评分(书面材料占比50%,线下汇报占比50%)。

3.评比结果:校级评比中,得分排名前十的兼职辅导员获“华南师范大学十佳兼职辅导员”荣誉称号,其余参与校级评比的兼职辅导员获“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兼职辅导员”荣誉称号。

四、表彰奖励

学校对工作考核合格的兼职辅导员发放聘书,对获“华南师范大学十佳兼职辅导员”和“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兼职辅导员”荣誉称号的兼职辅导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联系人:伊力亚尔·伊利哈尔

联系电话:020-85211976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78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考评表.doc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单位考核评分表.docx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得分汇总表.docx

附件4: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模板.docx

附件5:兼职辅导员工作案例模板.docx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