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5-06-19 16:18: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要求,要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规范档案工作秩序,切实保障档案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档案转出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学院要组织毕业生按照毕业去向和档案转递要求准确填报档案转往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要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相关规定,将毕业生相关的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要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
二、日程安排
日程 安排 | 时间 节点 | 具体 内容 | 学生须知 | 学院须知 | 备注 |
学院 整理 档案
| 6月23日前 | 学院组织学生填报档案信息 | 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点击“档案去向转移”填报档案去向信息。 | 学院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院校端管理系统(https://job.gdedu.gov.cn/school)完成审核。 | 具体指引见“华师就业资讯”微信公众号6月9日推送“2025届毕业生档案信息报送流程”。 |
6月23-29日 | 学院 领取档案材料 | 本研都需要:新生入学时档案、毕业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材料、奖惩记录等; 本科生另需:大学生登记表、学位授予通知书、教育实习鉴定表(师范生); 研究生另需:研究生报名表、研究生学籍表、学位申请书及学位授予决议书、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专业学位); (依学生需要提供)粤东西北定向就业协议书、教资认定申请表等; | 毕业班辅导员领取毕业生入学时档案。 | 请各毕业班辅导员联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预约好时间领取。辅导员现场清点确认档案份数,交接并签名确认。 研究生报名表(硕士录取登记表或博士报考登记表)、粤东西北定向协议书可联系中心直接领取;如档案袋有破损,或容量不够,或个别学生人事档案与组织档案需要分开寄送的,可联系中心领取新的档案袋。 | |
学院 收集档案材料 | 毕业班辅导员依照“本科生档案材料目录”与“研究生档案材料目录”进行材料收集与整理,合并归档,见附件1-2。 | 研究生归档详细格式要求可参考综合服务平台6月13日《关于做好2025年夏季研究生学位、学籍材料及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归档工作的通知》。 | |||
6月30日 | 学院领取封装材料 | 领取密封条、EMS快递袋、档案分类表与档案转递通知单(电子版,学院自行打印)等;
| 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根据学生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整理《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生成转递编号等信息。 | ||
7月1-2日 | 学院 分类封装档案 | 将合并后的档案按照档案分类表进行分类,按顺序摆放,详见附件3:学院工作指南。 | 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整理了详细的学院工作指南,请务必仔细阅读,遵照指南进行整理,有疑问请直接致电值班工作人员。 | ||
学校 转递档案 | 7月3-4日 | 移交转递档案 | 预约移交时间,打印档案分类表,将封装好之后的档案移交给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 请各毕业班辅导员联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前预约移交时间。辅导员确保档案交接前后数量一致,核对无误后在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 |
7月16日前 | 完成第二批毕业学生档案的整理与转递 |
三、归档说明
1.正常寄送:档案封袋(用密封条、密封章)→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通知单及回执与档案袋一起装入EMS信封并封口,粘贴邮寄单→按档案编号排序, 10份一捆,列名单→交回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正常寄送包括正常就业、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整理完毕交回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后,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中国邮政工作人员上门取件寄出。
2.本校升学:《档案材料目录》的备注栏注明“在华师升学”(用铅笔备注) → 档案封袋(用密封条)→单独一捆,列名单→交回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本校升学的毕业生档案不离校,交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保管。
3.本校工作:《档案材料目录》的备注栏注明“留华师工作” (用铅笔备注)→档案封袋(用密封条、加密封章)→单独一捆,列名单→交回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本校工作的毕业生档案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统一移交华师人事处。
4.不纳入派遣:包括延期毕业、港澳台学生,档案需要分类整理,学院要在《档案材料目录》的备注栏注明“延期毕业”或“港澳台学生”(用铅笔备注)。因材料不齐备,档案袋不要封口→单独一捆,列名单→交回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不纳入派遣的学生档案交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保管。学生毕业后,学院辅导员将学生的档案材料补齐后寄出。
5.暂缓寄送:学生由于未政审、无调档函等原因,暂时未能完成档案信息报送,可申请档案暂留。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档案整理工作。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由毕业年级本科生、研究生辅导员负责。辅导员要全程现场监督与指导,认真整理、核实每个学生的归档材料,确保毕业生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
2.严肃纪律。辅导员要提前对参加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求必须是党员或学生干部。
3.提高认识。各学院要通过毕业生教育等途径增强毕业生对人事档案寄递、接转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学生对其本人档案的转递情况及时跟进。全部档案寄送工作结束后,毕业生可于2025年7月15日后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查询档案去向。
4.严谨细致。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抓好档案材料的核对和移交,档案交寄信息报送,档案材料整理装袋等环节,杜绝整理过程档案材料张冠李戴,档案误寄误投现象。
5.及时沟通。学院在档案整理过程中如遇到各类突发情况或上文未提及的特殊情况,请致电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在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下一步操作。
五、联系方式
校园 | 电话 | 办公地址 | |
本科生 | 石牌校园 | 020-85211035 020-85217107 | 西六学生 公寓一楼 |
大学城校园 | 020-39311035 | 行政楼 C座一楼 | |
南海校园 | 0757-86687886 | 学生活动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 | |
滨海校园 | 0660—3808019 | 南2栋414 | |
研究生 |
石牌校园、 南海校园 | 020-85211035 | 西六学生 公寓一楼、 研究生院 505办公室 |
大学城校园 | 020-39310082 | 行政楼 C座一楼、 行政楼 A310办公室 |
华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