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 评选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5-03-13 11:49: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5〕17号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团支部建设与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先进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学生团支部及其班级(以下简称“班团”)
二、奖项设置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
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评选分为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标兵班、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示范班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新秀班三类。其中,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新秀班评选仅面向2024级团支部及其班级。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建设与思想引领
班团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团员的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方面作用突出,组织班团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广泛发动青年参与 “青年大学习”,引导青年深入领会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
(二)组织建设与制度落实
班团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有党团班协同工作制度,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党员、团支委、班委团结协作,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三)联系服务与权益维护
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四)作用发挥与责任担当
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全省、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急难险重” 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积极响应广东青年大学生 “百千万工程” 突击队行动,投身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组织动员青年大学生在高质量发展领域中挺膺担当,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五)遵守纪律与道德品质
始终恪守各项准则,班团青年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认真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展现出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班级定期开展纪律教育和道德品质培养活动,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六)集体氛围与学风建设
班团青年热爱集体、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崇尚科学,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创新创业、劳动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素质拓展等活动,成员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良好,集体具有求实创新、奋发向上的优良氛围。
四、评选指标
(一)基础指标:本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及“团干部年度注册率”、按期换届率、书记配备率达到100%;2024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率达到100%;“智慧团建”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2%;团支部或所属团员在大学期间曾获市校级以上团委表彰或奖励;推优入党情况录入及时;积极配合完成发展新团员及团员核查工作。
(二)指标总表
项目 | 指标 |
思想建设 | 1. 目前已报到团员人数占班级总人数比例 |
2. 发展团员人数 | |
3. 目前党员(含预备党员)总人数及比例;其中推优入党人数及占支部总人数比例 | |
4. 目前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及比例 | |
5. 参加二级党校学习人数及比例 | |
班团建设 | 1. 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时间截至2025年3月) |
2. 2024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评已评率 | |
3. 2024年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率 | |
4. 2024年团干部年度注册率 | |
5. 2024年教育实践开展录入率 | |
6. “智慧团建”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2024年4月—2025年3月) | |
7. 已入驻移动端团干部数及其占应入驻移动端团干部总数比例 | |
8. 目前是否有规范的班团管理制度、规定或方案 | |
9. “智慧团建”团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率 | |
10. 注册易班账号的人数和比例 | |
11. 易班活跃指数 | |
12. 获学校易班特色立项数量(2023年9月—2025年3月) | |
13. “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数及比例 | |
14. 参加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次数(2023年9月—2025年3月) | |
学风建设 | 1. 英语二级60分以上人数及比例(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班级) |
2. 英语四级425分以上人数及比例(非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班级) | |
3. 英语六级425分以上人数及比例 | |
4. 平均学分绩点达2.8(理工艺术体育)、3.0(文科)以上学生人数及比例 | |
5.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数量(非美术、音乐和舞蹈专业)(2023年9月—2025年3月) | |
6. 作品被专业部门组织的音乐会、展览会、美术馆、博物馆等展览或收藏件数、举办个人专场数量(美术、音乐和舞蹈)场数(2023年9月—2025年3月) | |
7. 校级以上科研立项人数及比例(2023年9月—2025年3月) | |
8. 校级学术技能类比赛获奖人数及比例(2023年9月—2025年3月)(具体范围见附件) | |
9. 省级及以上各类比赛获奖人数及比例(2023年9月—2025年3月) | |
10.上学年课程考核成绩出现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人数及比例 |
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标兵班部分主要指标必须满足以下最低要求:
(1)违法违纪学生人数为0。
(2)已建立网络交流平台并经常使用(如QQ群、微信群、易班等)。
(3)成员易班注册率不低于90%。
(4)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次数不少于2次。
(5)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
(6)参加体质健康测试人数比例,2021级原则上不低于80%,2022级、2023级原则上不低于90%。
(7)英语四级425分以上人数比例不低于60%(体育、音乐、美术学院的学生为英语二级60分以上)。
(8)平均学分绩点达2.8(理工艺术体育)、3.0(文科)以上学生人数及比例不低于50%。
(9)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篇数不为0;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项数不为0;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学生班级如没有发表学术论文或专利,须满足以下指标之一:作品被专业部门组织的音乐会、展览会、美术馆、博物馆等展览或收藏的件数不为0;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和舞蹈)的场数不为0;或参加(参演)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奖的项数不为0。
(10)参加校级以上科研立项的人数不为0。
(11)参加校级各类比赛获奖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
(12)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比赛并获奖的人数不为0。
(13)课程考核成绩中出现不及格课程的学生比例,理工科及艺术体育低于15%,文科低于10%。
五、评选比例
1. 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新秀班
各学院、各单位可推荐1个班团参加评选。
2. 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标兵班、五四红旗团支部暨示范班
各学院、各单位可按照本学院、本单位本科生二、三、四年级班团总数的10%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暨示范班,不足10个班级的学院可推荐1个。其中,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标兵班每个学院、单位最多只能推荐1个(如不符合条件,可不推荐)。
六、工作要求以及工作流程
(一)集体申报
支委会同班委会按照上述规定的条件,全面总结本集体的成绩和经验,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分别填写《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申报表》《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示范班申报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新秀班申报表》(分别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二)制作风采展示材料
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的集体(示范班和新秀班不用提交),须提交本集体的风采展示展板,内容包括集体总体情况,班风、学风建设情况,主要获奖情况,特色图片等。具体要求如下:
1.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供展板模板(见附件8)供参考,展板规格为1.8米高*1米宽。请各单位按此规格在模板上自行设计,画面精度要求100dpi以上,文件格式为JPG格式,颜色模式为CMYK四色,1:1尺寸比例。
2. 展板应有主标题和副标题,主标题根据各自展板内容提炼概况,副标题为“——XX学院XX年级XX集体风采展示”。
3. 为保证展示质量,体现展板制作者的劳动成果,各集体设计展板时请在展板底端署上作者姓名,包括设计、撰稿、审核、制图等。
(三)学院、单位评选
各学院、各单位应重视评选的宣传示范教育作用,根据本通知的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活动,确定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示范班和新秀班的候选名单,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各单位的推荐材料需在学院、单位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推荐至学校参加评审。
(四)学院、单位展示
仅可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展板、报刊等形式展示风采,展示的内容和形式自定,但严禁发布和传播包含个人姓名、家庭住址、证件号码、私人电话、电子邮件、QQ号码等详细、关联的个人电子信息。
(五)学校评审
1. 书面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相关部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根据各学院、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
2. 现场答辩:通过书面评审的拟推荐先进单位,需由团支书、班长同时参与线下答辩。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集体建设情况、工作亮点、未来规划,答辩时间为6分钟讲解,2分钟答辩,评委根据答辩情况进行提问和打分。评审答辩会工作细节另行通知。
3. 综合评定: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进行评选,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印发文件给予表彰。
(六)学校展示
为进一步展示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的风采,增进班团支部和学生的交流、学习,加强学校的学风、校风建设,届时将视情况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视频等途径集中展示先进集体风采。
七、提交材料
(一)申报表填写说明
各班团支部应依据评选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
(二)请各学院、各单位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上交到所在校区资助科,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各校区团委工作邮箱。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1. 《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申报汇总表》(每学院1份,见附件1);
2. 《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申报表》(每班1份,见附件2);
3. 《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示范班申报表》(每班1份,见附件3);
4. 《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新秀班申报表》(每班1份,见附件4);
5. 《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风采展示登记表》(每班1份,见附件5);
6. 《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信息汇总表》(每学院1份,见附件6);
7. 《先进集体形象片》(每班1个),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反映班团建设情况,展现良好班团特色和精神风貌;班团大部分同学能出镜;视频类型和风格不限,画面清晰;时长1分钟以内;视频应注明班团名称。
8. 《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标兵班风采展示展板》(每标兵班1份),稿件命名为“学院-年级-班级”。
9. 公示无异议材料、加盖公章材料和加盖公章审核清单(PDF扫描件)
10. 五四红旗团支部证明材料清单
八、联系方式
(一)团委联系人:吴蓉 联系电话:020-85211036
各校园团委联系邮箱及办公室地点:
石牌校园:scnuyouthzzb@163.com,行政楼313室
大学城校园:scnutgwzzb@163.com,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园:nhtgwzzb@163.com ,综合楼207F
汕尾校园:scnuswtgwzzb@163.com ,南3栋207室
(二)资助科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215261
联系邮箱:xsswglk@m.scnu.edu.cn
办公地址:
石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园:“一站式”学生社团115服务大厅
滨 海校园:南2栋414,0660-3808019
附件6: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8:五四红旗团支部暨先进班集体标兵班风采展示展板(因文件过大无法上传,将于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联络人微信群发布)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