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评奖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5-03-11 15:30: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单位:

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评奖办法》(华师〔202524 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评奖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学部、研究院等二级培养单位(以下统称学院)和教职工。

二、评选奖项与条件

(一)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主要奖励在毕业去向落实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院。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和总体毕业去向落实率均达到全校平均数,其中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或总体毕业去向落实率在达到平均数的学院中排名居前 20%,且毕业生对学院就业创业工作满意度高于 90%,可以申报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二)本科生深造工作优秀奖、硕士生深造工作优秀奖

主要奖励在深造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院,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报:

1. 本科生总体深造率、硕士生总体深造率在达到全校平均数的学院中排名居前 20%

2. 非推免深造率(仅限本科生)在达到全校平均数的学院中排名居前 20%

3. 本科生总体深造率、硕士生总体深造率与学院前三年最高值相比,增长幅度居全校第一。

(三)就业创业工作单项奖

主要奖励在毕业生基层就业工作、征兵工作、自主创业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院,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报:

1. 参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选调生等基层项目有突出表现的学院,可以申报基层就业工作单项奖;

2. 在完成学校当年征兵任务指标中有突出表现的学院,可以申报征兵工作单项奖;

3. 在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自主创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学院,可以申报自主创业工作单项奖。

(四)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

主要奖励在就业创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报:

1. 所属学院获评集体奖项,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学生政工干部;

2. 其他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评选程序

学院申报。各学院对照本办法中的评选条件,明确申报奖项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二)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由评审会议依据评奖条件确定评优等级和奖励结果

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及时处理异议或申诉

发文表彰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表彰,为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或牌匾。

、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参评学院需提交申报表(附件2-4)、申报项目证明材料(如数据统计表、工作成果报告、获奖证书等)汇总为一份PDF文件

报送方式:请各学院于2025317日(星期中午12:00前将所有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压缩包ZIP格式发送至邮箱:hs805@scnu.edu.cn,邮件命名为“XX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评选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需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石牌校园西6栋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其他事项

凡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获评奖项,收回已发放的证书及奖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未尽事宜请咨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桂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367   

地址:石牌校园西学生生活区6栋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评奖办法》.pdf

附件2-3:华南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集体奖项评选申报表.docx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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