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本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5-02-20 15:33: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5〕10号
各学院、各单位:
为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学子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教育部计划在主流媒体宣传2024年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代表典型事迹。现就报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有关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与名额分配
各单位推荐学生必须为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或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各单位应推荐1名本科学生、1名硕士研究生(如有)和1名博士研究生(如有),我校将择优上报省教育厅。
二、材料报送
1.个人简介。内容包括推选学生姓名、民族、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学段、所获奖项和荣誉(校级以上)、科研成果、简要事迹等。所获奖项和荣誉应按奖学金、荣誉称号、竞赛等为序排列,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写明全称。简要事迹要突出重点,有具体内容或成绩作为依据和支撑,充分体现学生特点。个人简介可参照示例编写,详见附件1,总字数不超过300字。
2.个人成果统计表。内容包括推选学生个人信息、所获奖项和荣誉、科研成果、实践经历等,仅填写最具有代表性的奖项、荣誉和成果,详见附件2。
3.个人照片。推选学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B。
三、材料上交
各学院、单位按要求于2025年2月25日(星期二)中午12点前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至工作邮箱xsswglk@m.s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雷老师(020-85215261)
材料报送邮箱:xsswglk@m.sc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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