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学生工作例会指引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4-09-24 11:19: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学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各项学生工作落到实处,推进高水平有特色学工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指引。

参会人员

例会主持人一般为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如副书记缺岗,则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

例会参加人员一般为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等学生政工干部。根据会议需要和议题内容,也可邀请党支部书记、班主任、导师等有关人员列席,必要情况下可召开扩大会议;列席人员由二级学院确定。

召开时间

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会议内容

凡涉及学生工作改革、发展、稳定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须召开学生工作例会研究讨论。例会内容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例会议题一般包括

1“第一议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体会,研究落实举措。

2工作部署,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对学院工作进行部署

3各年级工作汇报交流,各年级辅导员将近期各年级班级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就业创业等专项工作进行汇报。

4党团建设工作汇报交流,党支部书记,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指导老师,就学院学生党建、学生组织建设发展情况交流汇报

5近期二级学院重点案例分析、研讨、交流。

6其它需要由学生工作例会研究的事项和问题。

四、会议落实

学生工作例会通过的事项应明确办理期限,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报告。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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