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3-12-26 16:28: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思〔2023〕78号
各学院、各研究院:
为进一步总结各单位学生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加强各单位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育人质量、提高学生工作水平,学工部、研工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各培养单位学生工作总结及先进集体、单位学生工作精品项目、优秀辅导员和辅导员特色创新项目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2023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要点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总结2023年度学生工作,同时提交2024年度学生工作要点,具体撰写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开展学生工作评优项目
2023年度学生工作评优设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单位学生工作精品项目、优秀辅导员和辅导员特色创新项目若干,最终评奖数量将视申报情况确定。各评优项目评选方式如下:
(一)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1.申报方式:各培养单位自愿申报,有意愿申报的单位请提交《2023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
2.组织评审:学工部、研工部将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培养单位工作总结、申报表和日常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二)学生工作精品项目
1.申报方式:各培养单位自愿申报,申报项目至少经过两年的运行和完善,具有较突出的育人成效及影响力,之前已申报获评的项目不参与本次申报,有意愿申报的单位请提交《2023年度单位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附件3)。
2.组织评审:由学工部、研工部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选。
(三)优秀辅导员
1.申报方式:自愿申报,各培养单位可推选1名辅导员(工作需满1年),并填写《2023年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附件4)。
2.组织评审:由学工部、研工部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申报表材料和辅导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评选。
(四)辅导员特色创新项目
1.申报方式:全体专职辅导员(含思政专项辅导员)自愿申报,每位辅导员可申报1项。申报者填写《2023年度辅导员特色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5)、《2023年度辅导员特色创新项目汇总表》(附件6),申报材料须符合《2023年度辅导员特色创新项目撰写格式规范说明》(附件7)的相关要求。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支持呈现项目建设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它相关资料。
2.组织评审:由学工部、研工部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月4日前将以上各项材料统一打包发送到思教科邮箱hsxg02@m.scn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研究院2023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及评优材料”。
联系人:赵頔 020-85211032
附件1:二级单位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要点模板.docx
附件7:2023年度辅导员特色创新项目撰写格式规范说明.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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