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各类校内助学金及补助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3-12-22 11:58:00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389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新生专项资助金的通知》《关于给予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重特大疾病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2023各类校内助学金及补助发放工作已经结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1.新生专项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助学金一次性发放。

2.校内助学金(秋季批次):2023校内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3000元、4100元,2023先发放一半,明年再发放剩余部分。

3.疾病学生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500-5000元不等,资助金一次性发放。

二、发放形式

学校财务处已将各类校内助学金及补助统一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获助学生尽快查收,并督促其在签领表上签名。签领表由学院、单位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单位公章后于20231228日之前分别上交所在校区学生资助科。签领表下载地址为:

新生专项助学金:学生工作信息系统(旧)—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助学金—新生资助(2023-2024-1)—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

校内助学金:学生工作信息系统(旧)—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临时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国助专项)(2023-2024-1)—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

疾病学生资助:学生工作信息系统(旧)—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临时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年底专项)(2023-1—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

(二)加强对获助学生开展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学校评选、发放助学金是学校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三)引导获助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对尚欠学杂费的学生,督促他们主动交纳费用。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海校园:学生活动中心207075786687881

 海校园:南24140660-3808019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12月22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