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3-12-26 19:51:00来源:思想教育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思〔2023〕79号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辅导员考核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华师党委〔202152号)、《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校全职在岗的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思政专项辅导员。

二、考核要求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教职工年度考核通知要求,全面考核辅导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年度考核应坚持师德师风是考核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结合考核对象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数量、质量、取得突出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包含个人自评、学生测评、领导测评、同行测评、小组评议、结果评定、公示复核、学校审查。

三、工作安排

为顺利推进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单位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报送测评名单:20231228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xx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测评名单》(附件3)和《xx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特殊情况统计表》(附件4

2.组织考核测评:学院需组织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学院领导测评、本单位同行测评、本单位考核评价小组评议、本单位领导班子结果评定,将年度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实施见《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度辅导员考核测评实施方案》(附件1)。相关考核测评表见附件5-7,考核测评计分表见附件9

2.报送考核结果:2024119日前,提交《年度考核登记表》(非教学科研人员用表)(附件2xx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测评得分汇总表》(附件8)至学生工作部门。存在单项测评或总测评得分低于60%情况的单位,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四、材料提交要求

本科生辅导员年度考核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辅导员年度考核材料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各类材料仅需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pdf版材料至指定联系邮箱


学工部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sxg02@m.sc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032

 

研工部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scnuyjsgl@163.com

研工部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117


2023年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附件.zip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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