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3-12-26 19:51:00来源:思想教育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思〔2023〕79号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辅导员考核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华师党委〔2021〕52号)、《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校全职在岗的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思政专项辅导员。
二、考核要求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教职工年度考核通知要求,全面考核辅导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年度考核应坚持“师德师风”是考核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结合考核对象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数量、质量、取得突出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包含个人自评、学生测评、领导测评、同行测评、小组评议、结果评定、公示复核、学校审查。
三、工作安排
为顺利推进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单位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报送测评名单:2023年12月28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xx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测评名单》(附件3)和《xx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特殊情况统计表》(附件4)。
2.组织考核测评:学院需组织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学院领导测评、本单位同行测评、本单位考核评价小组评议、本单位领导班子结果评定,将年度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实施见《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度辅导员考核测评实施方案》(附件1)。相关考核测评表见附件5-7,考核测评计分表见附件9。
2.报送考核结果:2024年1月19日前,提交《年度考核登记表》(非教学科研人员用表)(附件2)、《xx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测评得分汇总表》(附件8)至学生工作部门。存在单项测评或总测评得分低于60%情况的单位,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四、材料提交要求
本科生辅导员年度考核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辅导员年度考核材料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各类材料仅需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材料和盖章扫描pdf版材料至指定联系邮箱。
学工部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sxg02@m.sc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032
研工部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scnuyjsgl@163.com
研工部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117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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