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的相关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3-10-11 16:49: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进一步在全国心理委员队伍建设中树榜样、立典型,广泛传播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有效促进全国高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将举办第六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评选全国百佳心理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18-2023年之间在任的全国高校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在校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
3.有心理委员的课程成绩或培训证明(具体包括心理委员MOOC证明、本校心理委员课程培训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6.积极组织或参与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相关活动、会议和学习,任职期间至少注册参加当年的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研讨会并参与现场论坛活动,不能出席者由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成员候选人依次递补。
7.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推荐一名表现突出的心理委员,参与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候选人评选。
2.候选心理委员需填写“第六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候选人推荐表(2023年)”(见附件),并制作该候选心理委员的文字及视频资料(视频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容量不超过200M)。于2023年10月12日20:00前发送到心理咨询中心邮箱gw_xlzx@scnu.edu.cn,文件命名为“xx学院第六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候选人推荐”。
3、由心理咨询中心成立评选小组,选用评分的方式确定推荐“全国百佳心理委员”成员入选名单。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贺竞雨17820722496。
附件:第六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候选人推荐表(2023年).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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