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验收结项和第四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立项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3-10-11 14:47: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思〔2023〕5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落实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我校自2016年起持续推进辅导员工作室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以来,各工作室在提升辅导员队伍力量、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育人优势,搭建辅导员成长支持平台,促进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学生工作室管理办法》,学生工作部拟于近期开展华南师范大学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验收结项和第四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项工作
(一)结项对象
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程序
1. 主持人申请。工作室主持人须于10月15日前填写并提交《华南师范大学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表》(附件2)盖章扫描pdf文档,工作室建设结项报告(2500字左右)word版,相关获奖证书、论文、课题、新闻报道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1份发送至思教科邮箱hsxg02@m.scnu.edu.cn,邮件命名:学院+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验收结项材料+主持人联系电话。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请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10月16日12:00前报送至广州校区石牌校园行政楼324思教科室。
2. 组织专家评审。由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围绕工作室在两年建设期内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育人成效等实际内容进行评审。
3. 结项验收公示。学生工作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颁发结项证明。
二、申报立项工作
(一)申报要求
工作室建设应紧密结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辅导员工作九大职责,“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工作要求,“一站式”学生综合社区管理模式,深化理论研究及实践探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工作目标,自行拟定工作室申报方向及名称。
工作室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周期成果可以指南、视频、工作案例、论文、课题项目等形式呈现。
(二)申报条件
第四批辅导员工作室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特色性、时代性、创新性、可行性和示范性。工作室建设应聚焦辅导员履职尽责,围绕新时期学生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新载体和新模式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升学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2. 实施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人,主持人应是学院副书记或一线专职辅导员;主持人要求需从事辅导员工作满2年以上。
3. 组建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团队。成员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充分考虑工作室建设和发展的稳定性;团队成员3~10人,每位成员参加工作室数量不超过2个。
(三)工作任务
1. 提供学习交流平台。为学生成长与发展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辅导和服务;举办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加强辅导员队伍交流。
2. 开展专题研究。对新时代学生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进行调研,开展专题研究;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机制,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打造辅导员学习成长“共同体”。助力团队成员个人成长和发展需要,能够指导和帮助团队成员在建设周期内实现学习成长目标促进成员在论文发表、课题立项、指导学生重大比赛、评奖评优等方面有新突破;工作室团队具有较强凝聚力及共同进步发展的意愿,将工作室打造成为辅导员磨练和提升职业能力的优质平台。
4. 承办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主办的、与工作室研究方向相关的活动。
(四)项目经费支持
在工作室建设过程中,学生工作部将给予3000~5000元的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交流、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以及外出考察等。
(五)申报程序
1. 自愿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作室负责人须于10月20日前提交《华南师范大学第四批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请表》(附件3)盖章扫描pdf文档及相关支撑材料至思教科邮箱hsxg02@m.scnu.edu.cn,邮件命名:学院+第四批辅导员工作室申请立项材料+主持人联系电话。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请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10月20日12:00前报送至广州校区石牌校园行政楼324思教科办公室。
2. 组织审核。由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资质和工作室建设内容评审。
3. 公示挂牌。学生工作部对第四批立项的辅导员工作室进行公示挂牌,签订工作室建设协议书。
联系人:赵頔、黄钰涛 联系电话:020-8521103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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