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8-04-12 10:55:02来源:思想教育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美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就做好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申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华南师范学生手册》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严格遵守《学生宿舍消防管理规定》。严禁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走廊、楼梯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共同保证住宿安全。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热棒、电炉、电热杯、电茶壶、电饭煲、热水器等)和煤气炉、煤气瓶等,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不准有私接电线、网线、天线以及偷电、破坏宿舍供电设施的行为。违反者,宿管部门有权制止并收缴违章电器和煤气瓶,给予通报批评,可建议院系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意识,重视安全教育

以安全稳定为最大的政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狠抓学生宿舍安全工作。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不放过任何影响安全的不稳定因素,要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和紧迫感,深入领会管理育人与服务育人的内涵,将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充分运用宣传栏、新媒体等宣传阵地,以级会、班会等形式为依托,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加强学生党员、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设立宿舍安全员、进行安全知识宣讲、观看安全教育片、签订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承诺书等方式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意识。

四、定期监督检查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成立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小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干部为主要成员统筹规划合理制定本学院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避免出现学生为应付检查突击整理,检查过后依旧如故的情况。

2.强化检查监督。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要定期深入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学生使用的违规电器和消防隐患要立即处理。

3.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引导学生掌握相关应急技能,结合本学院实际,组织开展应急能力培训讲座,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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