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8-04-12 10:55:02来源:思想教育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美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就做好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申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华南师范学生手册》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严格遵守《学生宿舍消防管理规定》。严禁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走廊、楼梯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共同保证住宿安全。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热棒、电炉、电热杯、电茶壶、电饭煲、热水器等)和煤气炉、煤气瓶等,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不准有私接电线、网线、天线以及偷电、破坏宿舍供电设施的行为。违反者,宿管部门有权制止并收缴违章电器和煤气瓶,给予通报批评,可建议院系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意识,重视安全教育
以安全稳定为最大的政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狠抓学生宿舍安全工作。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不放过任何影响安全的不稳定因素,要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和紧迫感,深入领会管理育人与服务育人的内涵,将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充分运用宣传栏、新媒体等宣传阵地,以级会、班会等形式为依托,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加强学生党员、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设立宿舍安全员、进行安全知识宣讲、观看安全教育片、签订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承诺书等方式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意识。
四、定期监督检查,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成立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干部为主要成员,统筹规划,合理制定本学院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避免出现学生为应付检查突击整理,检查过后依旧如故的情况。
2.强化检查监督。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要定期深入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学生使用的违规电器和消防隐患要立即处理。
3.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引导学生掌握相关应急技能,结合本学院实际,组织开展应急能力培训讲座,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