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华南师范大学2010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0-06-18 14:2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是大学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在学生中培育崇尚礼仪之风,感受大学礼仪的神圣,增强其责任感和荣誉感,学校决定组织全校性的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23日上午8:30-10:00,石牌校区集中举行毕业典礼;
6月24日上午8:30-10:00,大学城校区集中举行毕业典礼;
6月25日上午8:30-10:00,南海校区集中举行毕业典礼。
二、活动地点
毕业典礼地点,石牌校区在手球馆,大学城校区在综合体育馆,南海校区在体育馆。毕业典礼结束后,分院系举行学位授予仪式。
三、组织部门
学生工作部(处)、各院系
四、与会人员
(一)毕业典礼参加人员
1.2010届本专科毕业生;
2.校党政领导,机关各部处长,校区所属院系党政正职领导,校教代会主任,校团委书记,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校学生会主席,各院系副书记,毕业班辅导员。
(二)学位授予仪式参加人员
1.各院系2010届本专科毕业生;
2.院系领导,各专业教授代表,辅导员。
五、活动流程
(一)毕业典礼
1.主持人(校党委副书记)宣布华南师范大学2010届学生毕业典礼开始;
2.奏唱国歌;
3.主管教学副校长宣读《关于表彰华南师范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4.校党委书记为百名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
5.校长讲话;
6.毕业生代表发言;
7.校领导为百名优秀毕业生,全体国防生和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的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
8.奏唱校歌;
9.主持人宣布毕业典礼结束。
(二)学位授予仪式(供各院系参考)
1.学院党委书记(或系党总支书记)主持,介绍与会的院系领导及教授代表;
2.主持人宣布本学院(或系)2010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开始;
3.学生代表发言;
4.教师代表发言;
5.学生家长代表发言;
6.院长(或系主任)分专业向毕业生授予学位证书;
7.毕业生向院系赠送纪念品;
8.主持人宣布学位授予仪式结束。
六、具体要求
为了保证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的有序进行,请各位参加者自觉遵守以下各项要求:
(一)会场庄重,与会者请着正装出席,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场。
(二)以学院为单位提前40分钟入场,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并尽快于指定位置就座(石牌校区手球馆座位安排表请见附件;大学城校区综合体院馆座位安排届时将以书面图纸通知;南海校区体育馆座位安排由南海校区安排)。仪式开始前20分钟入场完毕。
(三)请自觉维护场内秩序,不得喧哗及随意走动。仪式进行期间,请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及有声设备或使之置于静音状态。
(四)请勿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和各种包裹入内。
(五)请保持场内卫生,请勿在场内吸烟及饮食,请勿丢弃垃圾。
(六)仪式进行期间,请勿擅离座位。
(七)仪式结束后,请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秩序地退场。
(八)为使颁奖和毕业证书授予顺利进行,请百名优秀毕业生,全体国防生和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提前参加所在校区的彩排。石牌校区为6月22日中午13:00在手球馆彩排;大学城校区为6月23日下午16:00在综合体育馆彩排;南海校区由南海校区学工办安排。
附件:石牌校区手球馆座位安排示意图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