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级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11-19 11:2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07级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本次学费减免申请工作仍采用“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操作,采取学生网上申请、院系网上推荐与鉴定、学生工作部(处)网上评定的网络操作程序。
一、为做好这项工作,请各院系在对200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特困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华师[2004]139号文)的要求,按本院系2007级学生总人数3%的比例(不含港澳生和留级生)推选。
二、 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具体事项安排 |
11月23日之前 | 各院系进行调查并按照比例推选。 |
11月30日之前 | 各院系将初选名单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3天后,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系统”添加获批准的申请学生,必须完整如实地输入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困难情况。 |
12月5日之前 | 学生工作处根据院系提交的申请学生名单进行网上审批,并将通过审批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 |
12月10日之前 | 院系上交材料,说明如下: 1.用A4纸纵向打印“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详细情况-打印),并由申请学生本人及年级辅导员在最后一栏签名确认; 2.用A4纸横向打印“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华南师范大学2007级减免学费申请审批汇总表》(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打印本单位审批表-打印),并由副书记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3.《华南师范大学特困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要求大家提交的《华南师范大学特困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无需提交。 注意:请各院系辅导员在打印前设置Internet选项—高级—打印—打印背景颜色和图像,以保证打印的表格整齐美观。 |
12月中下旬 | 1.学校拟稿发文,财务处根据文件对2007级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发放扣费收据; 2.学生签名确认,辅导员上交签名确认表。 |
备注 | 材料上交地址:学生事务管理科 石牌校区负责人:姚老师(行政楼322) 85211033 大学城校区负责人:蔡老师(行政楼A419) 39310042 |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拟稿人:姚轶懿 审核人:王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