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华南师范大学“阳光体育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04-28 12:0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团中央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的要求,引导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潮,以实际行动迎接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行,经研究,定于4月29日(星期天)上午10点至11点举行华南师范大学“阳光体育运动”启动仪式暨环校健步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观看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现场启动仪式电视直播
(一)在石牌校区桃李园三楼报告厅设立主会场,石牌校区的院系副书记和辅导员、校学生会干部以及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四个单位派部分没上课的学生在桃李园三楼报告厅观看(人数安排见附件一)。
(二)在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和大学城校区教学楼设立分会场,由各院系组织没上课的学生到没安排上课的课室观看(具体安排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三)收看电视直播时间:4月29日上午10点正开始。
二、举行华南师范大学“阳光体育活动”启动仪式暨师生环校健步走活动
收看“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现场启动仪式电视直播结束之后,石牌校区的院系副书记和辅导员、校学生会干部以及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外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没上课的学生在第一课室大楼南面广场集中,举行华南师范大学“阳光体育活动”启动仪式,仪式结束后举行师生环校健步走活动。
三、要求
(一)观看北京“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现场启动仪式电视直播的老师和同学必须在上午9点45分前到达指定地点就座,院系集中观看的要有辅导员在现场负责。
(二)参加环校健步走的老师和同学,应当穿着运动鞋和运动服,扛上院(系)旗帜,并在电视直播结束后10分钟内到达第一课室大楼南面广场集中,以院系为单位排列成纵队,旗手站在队列前面。
(三)各院系副书记和辅导员要充分认识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重要意义,除了组织本单位学生实时观看电视直播或者事后观看电视转播或其它媒体的报道外,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还应当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引导学生提高对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深对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理解,正确处理德、智、体等方面的关系,坚持走全面发展的道路。
第二,结合各个院系、各专业和各年级的特点,组织学生开展或参与各种丰富多彩的、适合学生实际的、为广大学生所喜爱的健身活动,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潮,促进 “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
第三,引导学生树立“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观念,倡导学生制定符合个体特点和兴趣爱好的健身计划,引导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并把坚持体育锻炼与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结合起来,锻造健康的体魄,保持旺盛的精力,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观看电视直播主会场人数安排表
单 位
人 数
地 点
历史文化学院
30
桃李园三楼报告厅
教育科学学院
60
计算机学院
50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50
校学生会干部
20
石牌校区学生政工干部
30
附件二:石牌校区观看电视直播安排表
单 位
人 数
地 点
政治与行政学院
120
一课:10210
外文学院
60
一课:10210
地理科学学院
65
一课:10209
数学科学学院
100
一课:10209
其它院系没课的学生可到一课有关课室观看
一课:10201
附件三:大学城校区观看电视直播安排表
单 位
人 数
地 点
经管学院、公管学院
经管100、公管40
1-201
文学院、法学院
文学100、法学40
1-301
物电学院、光电学院
物电100、光电40
1-206
化环学院、体科院
化环60、体科40
1-106
音乐学院
3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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