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试运行学生社团转正及新社团成立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5-04-10 09:59: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进一步促进校园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打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试运行学生社团转正以及新社团成立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校级试运行学生社团转正
2023—2024学年校级试运行学生社团需参加转正答辩,答辩通过即成为校级正式学生社团。试运行期结束仍未通过的社团将自动注销。
答辩内容须包括:社团现状(组织结构、财务情况)、社团日常活动、社团发展方向等。
序号 | 社团类别 | 社团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所在校园 |
1 | 学术科技类 | 科普学社 | 刘媚 | 石牌校园 |
2 | 文化体育类 | 校史文化宣讲社 | 战盈 | 石牌校园 |
3 | 其他类 | 招生宣传协会 | 汪天童 | 石牌校园 |
4 | 学术科技类 | 教育人工智能研究协会 | 袁裕添 | 石牌校园 |
5 | 文化体育类 | 橄榄球协会 | 郭浩杰 | 大学城校园 |
6 | 学术科技类 | 师范能力培养协会 | 蒋智 | 大学城校园 |
二、新社团成立
(一)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30名以上我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在学校就读超过一学年,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社团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学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4.有至少1名社团指导教师;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当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二)申请成立所需材料
申请成立社团须于4月30日前提交学生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附件1)电子可编辑版、盖章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命名方式为XX社团新社团成立材料。
学校团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进入新成立答辩会的社团。答辩内容须包括:社团成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社团日常运营架构及活动机制、社团发展方向等。
三、答辩会注意事项
(一)答辩时间
2025年5月中下旬
(二)答辩地点
待定
(三)答辩内容
包括PPT展示和评委提问。其中PPT展示时间为3-5分钟。PPT(以“社团名称+转正答辩/新社团成立PPT”命名)于5月8日前提交,试运行社团还需提交学生社团成长手册电子可编辑版、盖章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每个社团仅允许提交一次。答辩顺序以抽签顺序决定。
(四)注意事项
社团主要负责人(发起人)必须参加答辩。答辩人员须着正装或能体现社团特色的服装,答辩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
附件2:2024-2025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长手册.docx
联系人:王韵晖
联系方式:020—85211037
材料提交邮箱:spxtwstb@163.com
材料提交地址:广州校区石牌校园行政楼320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