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5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春季)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5-04-07 17:13: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5〕24号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春季)发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档每生每学年2700元、二档每生每学年3700元、三档每生每学年4800元。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学校已发放6个月的国家助学金,分别为1620元、2220元、2880元。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学校将按月发放剩余部分,5月底之前发放完毕。
二、发放形式
学校财务处分别于3月底、4月底、5月底将2025年国家助学金(春季)按月统一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
三、其他要求
1.通知查收。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获助学生查收确认。
2.组织签收。5月份最后一批次国家助学金发放完毕后,请各学院、各单位督促获助学生在签领表上签名。签领表由学院、单位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6月9日之前分别提交所在校区学生资助科。签领表导出地址为:
智慧学工—学工应用—学生资助—助学金—助学金发放—高级搜索—输入奖助学金种类并选择—导出签领表(打印时设置横向)。
2.开展教育。加强对获助学生开展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国家评选、发放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3.加强引导。引导获助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倡导节俭美德,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励志成长。对尚欠学杂费的学生,督促他们主动交纳费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园:“一站式”学生社区115服务大厅
滨 海校园:南2栋414,0660-3808019
工作邮箱:xsswglk@m.sc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