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工作卓越奖”评选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5-01-14 18:1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单位:

为聚焦基层就业典型人物,以身边人讲好身边事,以身边事影响身边人,以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高远青春追求激励青年,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我校开展毕业生基层就业工作卓越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遴选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年(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三、报送要求

各学院积极申报,申报表配图1-3张(格式要求见附件);推荐对象应具有典型性和可推广性,适合用于宣传。学校将在学院推荐材料中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出若干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工作卓越奖毕业生和教师

四、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于2025年1月20日(周一)下午17点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打包到邮箱18825165173@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研究院基层就业工作卓越奖”。

联系方式:唐老师 020-85211367

 叶老师 020-39310325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月14日


文件下载:附件(1-5)推荐表与事迹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