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研究生担任2024-2025学年“助管、助教”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4-09-05 18:23:00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研究院:
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在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20〕93号)要求,现就选聘研究生担任2024-2025学年“助管、助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其中,申请助管须为2022级、2023级、2024级研究生;申请助教须为2023级、2024级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一)岗位设置
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拟设615个,具体名额分配见《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管、助教名额分配表》(附件1)。岗位要做到专岗专用。
(二)岗位职责
助管根据聘用单位任务和要求,在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老师的指导下做好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实验设备管理及其他管理和服务工作。
助教要在相关课程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包括听课、辅导答疑、上实验(习)课、批改作业(实验报告)、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辅导学生课外课题、辅助教学实习、收集整理教学资料、了解教学信息等各项任务。硕士研究生只能助教本科生课程,博士研究生可以助教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
三、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业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学有余力,能够保证充足时间从事工作;
3、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4、工作能力突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有学生会、研究生会或团委等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及兼职班主任经历的研究生优先;
(二)个人申请
各聘用单位助管、助教报名不局限于本单位学生。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各聘用单位的需求自主申报,填写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3、附件5)。
(三)岗位聘任
招聘工作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和管理情况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并将聘任结果在全单位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助管公示要注明聘任的办公室及其岗位职责;助教公示要注明助教课程、年级、学生人数、主讲老师的基本情况)。
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请于2024年9月13日前提交公示原件、各岗位聘任申请表及情况汇总表(附件3-6)。
四、岗位聘期
每位研究生在同一聘期内只能获聘一个岗位。助管聘期为一学年,助教聘期为一学期,第一学期结束后,由学院按原指标重新选聘,并于2025年2月开学后提交新聘任人员的公示原件、“助教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5)及“助教情况汇总表”(附件6)。
五、培训与津贴
各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管理特点,对助管、助教岗位拟聘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加强管理。
各聘用单位的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与助管、助教岗位津贴一同发放。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为1000元/月;助管岗位津贴为800元/月,每月上岗至少8天;助教岗位津贴为600元/月,每月指导时长不低于40小时或指导次数不低于12次(或根据主讲老师实际课时数及学生人数安排具体工作量)。
津贴发放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当月1日前提交上一个月工作量。例如:9月份工作量的津贴发放材料于10月份提交,10月份工作量的津贴发放材料于11月份提交,其它月份依次类推,临近假期月份将视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各聘用单位于次月1日前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发放表》(附件2)并报送学校。经审核后,学校将岗位津贴发放至研究生银行账户。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需包含可编辑的Excel版本及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版本,聘任材料需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内并命名为“XX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管、助教聘任材料”提交,岗位津贴材料需命名为“XX学院+X月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发放表”;纸质版需经学院辅导员、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业务咨询电话:张老师(85215261)
材料报送邮箱:xsswglk@m.scnu.edu.cn
材料报送地址:
石牌校园、滨海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海校园:综合楼207F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5日
附件1: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管、助教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发放表.xlsx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XX学院助管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6:华南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XX学院助教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