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校内助学金(第二批)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4-03-25 08:55:00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415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给予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的通知》的工作安排,2023年校内助学金(第二批)发放工作已经结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校内助学金标准为特殊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4100元、比较困难学生3000元、一般困难学生2000元。校内助学金分两次发放,202312月份已发放一半,20243月发放剩余部分。

二、发放形式

学校财务处于3月底将2023年校内助学金(第二批)统一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

三、其他要求

1.通知查收。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获助学生查收确认。

2.组织签收。请各学院、各单位督促获助学生在签领表上签名。签领表由学院、单位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单位公章后20244月10日之前分别上交所在校区学生资助科。签领表从学生工作信息系统F(x)系统)下载,发放金额按春季发放总金额修改填写1000/1500/2050,下载地址为:

校内助学金:学生工作信息系统F(x)系统)—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临时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国助专项)(2023-2024-1)—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

3.开展教育。加强对获助学生开展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学校评选、发放助学金是学校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4.加强引导。引导获助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倡导节俭美德,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励志成长。对尚欠学杂费的学生,督促他们主动交纳费用。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海校园:学生活动中心207,0757-86687881

 海校园:南2栋414,0660-3808019

工作邮箱:xsswglk@m.sc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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