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届师范生“桃李奖学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3-11-14 16:53:00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3〕71号
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我校师范生专业成长平台,提升师范生班主任专业能力水平,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学校设立“桃李奖学金”。此项奖学金是由碧桂园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出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鼓励师范生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希望在走上教师岗位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现将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师范专业二、三、四年级学生。
二、奖项设置
“桃李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0名,奖金为2000元/人;二等奖30名,奖金为1500元/人;三等奖35名,奖金为1000元/人。
三、名额分配
“桃李奖学金”名额主要按照各学院、各单位学生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单位/人)
序号 | 学院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1 | 2 | 2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2 | 2 |
3 | 历史文化学院 | 1 | 2 | 3 |
4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1 | 2 | 2 |
5 | 美术学院 | 1 | 1 | 1 |
6 |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 1 | 1 | 1 |
7 | 数学科学学院 | 1 | 2 | 2 |
8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1 | 2 |
9 | 地理科学学院 | 1 | 1 | 1 |
10 | 计算机学院 | 1 | 1 | 1 |
11 | 心理学院 | 1 | 1 | 1 |
12 | 化学学院 | 1 | 2 | 3 |
13 | 音乐学院 | 1 | 2 | 2 |
14 | 文学院 | 3 | 4 | 5 |
15 |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 1 | 2 | 3 |
16 | 体育科学学院 | 1 | 1 | 1 |
17 | 行知书院 | 2 | 3 | 3 |
合计 | 20 | 30 | 35 |
备注:若未能有学生符合条件,学院分配名额使用不完,则由桃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重新调剂分配。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桃李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努力专研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开展师范技能训练,组织参与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4.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与师范教育相关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美育实践和各类劳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审美情趣;
6.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7.所有课程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者,不可参评桃李奖学金。
(二)申报“桃李奖学金”一等奖的学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
2.注重全面发展,综合表现优秀,上一年综合素质评价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
3.师范专业技能突出,在师范生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专注于教育教学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编写出版编著、译著和专著;
4.如学院推荐的学生未能符合一等奖的评审条件,则由桃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评审。
(三)申请“桃李奖学金”二等奖的学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5%;
2.注重全面发展,综合表现优秀,上一年综合素质评价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5%;
3.师范专业技能突出,在师范生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专注于教育教学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编写出版编著、译著和专著。
(四)申请“桃李奖学金”三等奖的学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40%;
2.注重全面发展,综合表现优秀,上一年综合素质评价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40%;
3.师范专业技能突出,在师范生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专注于教育教学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编写出版编著、译著和专著。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参与评选申请。
(二)学院初评。各学院、各单位对申请人选进行审查和评议,按推荐名额确定上报人选名单。
(三)网上申请。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确定上报的学生在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各学院、各单位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四)上交材料。各学院、各单位于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前向资助管理科上交如下材料各一份(第1-4项只需纸质版;第5项需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发电子邮箱xsswglk@m.scnu.edu.cn):
1.《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人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登记表》一份,并注明无旷课记录及无重修记录,加盖学院公章或教务处公章;
3.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外文学术论文或作品的复印件;
5.《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按表头绘制EXCEL表格),副书记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交电子版。
(五)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在各学院、各单位申请的学生中进行评定。
(六)学校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将评选出来的获奖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七)学校发文。对公示合格的人选,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拟文造表,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告。
(八)奖金发放。学校将将通过财务处统一发放至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中。届时请获奖学生查实帐户,在签领表上签字确认,并签领表上交资助管理科。
在评选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可随时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方老师联系,电话85211033。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园:学生活动中心207,0757-86687881
滨 海校园:南2栋414,0660-3808019
附件2 :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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