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调研课题立项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3-01-11 11:05:36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思〔2023〕1号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了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努力做到“精准画像”“精准供给”,提升学生政工干部队伍的调查研究工作能力,提升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调研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题
学生工作调研课题原则上要和学生工作相关,具体可参考《2023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调研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
二、项目要求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学生政工干部,项目成员不作要求,每个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参与人同一年度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2.各单位于2023年2月24日(周五)前以“学院+2023年学生工作调研课题立项申报书”命名邮件主题,将《2023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调研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及《2023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调研课题立项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学工部邮箱。
(二)中期要求
1.立项项目需完成《2023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调研课题项目中期报告》(附件4)的填写,做好中期项目进度汇报工作。
2.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6月30日(周五)前以“负责人姓名+2023年学生工作调研课题中期报告”命名邮件主题,发送《2023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调研课题项目中期报告》(附件4)至学工部邮箱。
(三)结题要求
1.立项项目需完成一份完整的调研报告作为结题。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结题。
2.项目负责人将调研报告及《2023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调研课题结题验收书》(附件5)于2023年10月10日(周二)前以“负责人姓名+2023年学生工作调研课题结题材料”命名邮件主题,发送至学工部邮箱。
三、支持经费
对通过立项的每个项目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中期报50%,结题阶段报剩余50%。对不通过的项目予以终止,不发放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调研报告要求严谨规范,文笔简练。报告内容要求思路清晰、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凝练、逻辑性强、文理顺畅,结题报告篇幅字数不限。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抄袭,如发现抄袭现象,将取消立项资格。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原则上成员不做变更,如项目基本信息需要变更或因故未能及时完成,需在10月15日前提交《2023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调研课题变更申请表》(附件6)。延期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最晚12月10日前完成。
(三)以上各阶段的项目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无盖章Word版及盖章PDF版文件)至学工部邮箱:hsxg02@m.sc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03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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