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2023学年新生专项资助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3-01-06 10:50:33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34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与工作传统,为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和适应新阶段的学习生活,经研究,决定向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发放2022-2023学年新生专项资助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2022年秋季经广东省教育厅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2022级新生(不含转专业或留级至2022级的老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以2022年秋季全国资助信息系统推送数据为主要参考依据):

1.脱贫家庭学生;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

4.原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

5.特困供养人员学生;

6.特困职工子女;

7.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8.优抚对象子女;

9.残疾学生。

二、资助标准

新生专项资助的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发放程序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将2022-2023学年新生专项资助学生名单及发放标准导入Fx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二)学院、单位登录系统,在“奖学助学”-“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助学金”-“新生资助2022-2023”查阅本学院、本单位新生专项资助学生名单。学生登录系统,在“奖学助学”-“奖助申请”-“申请记录”查阅本人受资助项目。

(三)学校财务处12月底将2022-2023学年新生专项资助金统一发放到获助学生建行账户。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获助学生进行查收,并督促其在签领表上签名。签领表由学院、单位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3月1日之前分别上交所在校区学生资助科。签领表下载地址为:Fx学生工作信息系统- “奖学助学”- “奖助审批”- “显示过期项目”- “助学金”-“新生资助2022-2023”—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

(二)加强对获助学生开展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发放助学金是党、国家和学校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三)引导获助学生合理使用各类奖助学金,对尚欠学杂费的学生,督促他们主动交纳费用。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海校园:学生活动中心207,0757-86687881;

滨 海校园:南3栋201,0660-380803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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