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2023学年新生专项资助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3-01-06 10:50:33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3〕4号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与工作传统,为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和适应新阶段的学习生活,经研究,决定向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发放2022-2023学年新生专项资助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2022年秋季经广东省教育厅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2022级新生(不含转专业或留级至2022级的老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以2022年秋季全国资助信息系统推送数据为主要参考依据):
1.脱贫家庭学生;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
4.原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
5.特困供养人员学生;
6.特困职工子女;
7.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8.优抚对象子女;
9.残疾学生。
二、资助标准
新生专项资助的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发放程序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将2022-2023学年新生专项资助学生名单及发放标准导入F(x)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二)学院、单位登录系统,在“奖学助学”-“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助学金”-“新生资助(2022-2023)”查阅本学院、本单位新生专项资助学生名单。学生登录系统,在“奖学助学”-“奖助申请”-“申请记录”查阅本人受资助项目。
(三)学校财务处已于12月底将2022-2023学年新生专项资助金统一发放到获助学生建行账户。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获助学生进行查收,并督促其在签领表上签名。签领表由学院、单位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3月1日之前分别上交所在校区学生资助科。签领表下载地址为:F(x)学生工作信息系统- “奖学助学”- “奖助审批”- “显示过期项目”- “助学金”-“新生资助(2022-2023)”—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
(二)加强对获助学生开展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发放助学金是党、国家和学校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三)引导获助学生合理使用各类奖助学金,对尚欠学杂费的学生,督促他们主动交纳费用。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园:学生活动中心207,0757-86687881;
滨 海校园:南3栋201,0660-380803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1月6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