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2-07-07 08:44:15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华师党委〔2019〕6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班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尤其鼓励专家教授和中青年教师参与。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精,奉献精神强,作风纪律严;

2.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三、工作职责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围绕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帮助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培养勇担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班主任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思想价值引领、学业发展引领、文化生活引领三部分。班主任至少负责 1 个自然班工作,至少联系1间学生宿舍。

四、选聘办法

1.班主任实行聘任制,由学院按岗位需要在本院或跨院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选聘。

2.请各学院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选聘本科生班主任队伍。鼓励续聘往年“优秀班主任”。选聘请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布招聘事项—个人申请—学院党委审核选聘—学生工作部审批备案。

3.请各学院于9月1日(星期四)前完成选聘工作,并将附件1《选聘信息表》、附件2《选聘信息汇总表》(汇总表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思教科邮箱hsxg02@m.scnu.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石牌校区行政楼324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5室,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6室,汕尾校区行知书院南3栋201室。

 

联系方式:莫老师 020-85211032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pdf

   附件2:本科生班主任选聘信息表.docx

   附件3:本科生班主任选聘信息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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