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2-04-06 11:26:54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单位: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见附件)。各学院、各单位限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本科生候选人1名(获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不占名额),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核,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请各学院、各单位于4月11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4项申报材料(推荐表、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推荐人选电子照片、推荐人选视频)发送到思教科邮箱,邮件主题备注为“学院(单位)+学生姓名+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 020-85211032
邮箱:hsxg02@m.scnu.edu.cn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6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