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1-12-17 17:31:21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单位: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报告新增本土病例,省内连续发现3起疫情情况,广州通报首例境外输入奥密克戎阳性病例,校园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59号)通知精神,为切实守护学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排查涉疫人员

各学院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密切关注疫情形势,持续完善以下“三本台账”:①家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学生台账;②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游探亲学生台账;③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报告本土病例地市、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返校学生台账。

精准排查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学生,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防控策略有效实施。督促从有疫情发生城市返粤返校的学生如实向学校和所在社区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或定期核酸检测等分类健康管理措施,学院要跟进做好重点人群的思想引领、关心关爱,做好相关服务。主动关心联系滞留涉疫地区或在隔离期中的学生,身处校内校外均需及时将情况向学工部报告,并督促其配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暂缓返粤返校。

二、减少不必要的流动

各学院要及时转发各地疫情等级提醒(以卫健部门公布为准),引导学生减少省内跨区流动,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境,不到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严格执行学生离开校区所在城市报备手续,实时掌握学生行程动态。

在校学生离开校区所在城市,须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请假手续,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校区所在城市。返校后及时销假,未请假擅自外出将严肃处理。学院加强出省学生管理,严格审批,及时跟进,做好省外学生每日行动轨迹管理。学院要对离开校区所在城市学生情况建立台账,及时跟进,形成闭环管理。

三、加强聚集活动管理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校内大型聚集性会议、培训、活动等能暂缓就暂缓、能延期就延期、能线上不线下。元旦春节临近,倡导各单位不组织年会、节庆等人员聚集活动。

四、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全体学生要主动落实个人防控责任,自觉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少出门、不聚集。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在完成疫苗全程免疫6个月后再接种1剂加强针,携手共筑校园群体免疫屏障。如有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退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所在单位如实报告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排查。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做好疫情应对准备

各学院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松懈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提前谋划假期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寒假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按照战时要求加强应急防控力量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器材储备,严格物资管理,落实值班值守,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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