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补充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1-09-27 17:09:51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1〕50号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省教育厅全面试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要求在该系统上开展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工作。各学院除完成《关于评选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外,还需完成以下工作:
1.学生线上申请。9月30日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登录微信小程序“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完成线上申请,具体操作详见《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学生端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操作手册》(附件1)。
2.学院线上初审。10月7日前,学院登录微信小程序“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完成线上审核,具体操作详见《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教师端辅导员(班主任)操作手册》(附件2)。
3.学校线上审核。学校登录微信小程序“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完成线上审核,并将“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全校评选初审名单导入“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省教育厅审批。
4.2021年学校第一次采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开展申报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手册,提高系统操作熟练程度,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在评选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请及时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的领导和资助管理科负责老师联系。
评选工作联系人:蔡老师,电话:85215261;
系统操作联系人:范老师,电话:85215261。
附件1: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学生端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教师端辅导员(班主任)操作手册.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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