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1-09-27 16:33:52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1〕48号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准确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状况,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华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文件工作要求,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拟在全校开展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认定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党和政府资助政策是否有效落实,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其结果将作为政府资助资金分配以及学校评定各类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
2017年起全省统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估认定,这是一项全新的、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2021年9月省教育厅提供新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以下简称《分析表》,附件2),各学院、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附件3)《申请表》《分析表》,做好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
我校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
三、认定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学院、各单位成立以学院、单位党委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学院、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学院、单位各年级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负责本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具体工作。
四、认定程序
(一)组织学生申请。各学院、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成组织学生申请、收集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等工作。
(二)核实学生证明材料。各学院、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分析表》,完成核实工作,对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逐项对照,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随意放宽标准。
(三)学生线上申请。2021年省教育厅全面试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学生线上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资助项目申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申请认定的学生,搜索、登录微信小程序“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填写认定信息,并将有关证明材料上传至小程序,完成线上申请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学生端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操作手册》(附件4)。学生线上申请时间截止9月30日。
(四)学院、单位线上审核。各学院、各单位根据学生提交的纸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进行线上审核,请逐个学生、逐项审核,切忌批量审核通过。具体操作详见《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教师端辅导员(班主任)操作手册》(附件5)。学院、单位线上审核时间截止10月10日。
(五)学校线上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线上审核和汇总各学院、各单位学生名单。
(六)数据处理。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按要求将“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全校认定信息导入“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省教育厅汇总各学校提交的申请认定学生名单和数据,确定全省高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
(七)反馈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将认定结果导入“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和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供学生查询结果。
五、有关说明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为一学年。除了今年9月集中开展认定外,其余时间不接受学生申请认定。
(二)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填写《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学院、单位。无法提供《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不予以认定。
(三)各学院、各单位应根据《分析表》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严格核对。属特殊群体的学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各单位必须严格核对。其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要通过其他形式核查。
(四)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的要求,本学年所有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和下一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以本学年认定结果为依据,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申请本学年所有助学金和下一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2021年学校第一次采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开展认定工作,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手册,提高系统操作熟练程度,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认定工作联系人:蔡老师,电话:85215261;
系统操作联系人:范老师,电话:85215261。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1年9月).doc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2021年9月)
附件4: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学生端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操作手册.docx
附件5: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教师端辅导员(班主任)操作手册.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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