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1-09-08 19:31:30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1〕41号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将对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给予帮扶救助,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资助。各学院、各单位排查受洪涝灾害影响新生人数及家庭经济状况,填写《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9月13日前将表格纸质版交至校区资助管理科,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xsswglk@m.scnu.edu.cn。随后,学校将根据受灾新生具体情况,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二、落实其他资助政策。近期,学校将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各学院、各单位可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方案,协助符合条件的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参评各类助学金,保障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如有疑问,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蔡老师联系,电话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区: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7,0757-86687881;
汕 尾校区:南3栋203,0660-380803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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