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诚信考试教育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9-12-17 08:53:13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加强诚信教育,消除作弊现象,事关考风、学风、校风和学生成长成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请各学院认真开展考试诚信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良好学风考风
1.营造良好氛围。各学院要重视诚信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易班等平台,大力开展考试诚信宣传,增强学生诚信考试意识,培养诚信品格,在全校形成诚信考试的舆论氛围。
2.考前纪律教育。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41号)、《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华师〔2014〕26号)等文件,结合违反考试纪律的典型案例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增强遵守考试纪律的强烈意识。
二、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各学院结合本学院、本专业实际,集中开展以考试诚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复习备考中,做到有备而考。要进一步加强期末学风的检查,落实辅导员下宿舍走访工作,深入学生教室、宿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关心帮扶学业困难学生。
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1.发挥优秀学生骨干引领作用。各学院要组织优秀学生党团员、学生骨干与学业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为学业困难学生提供学习适应、学习方法、学业辅导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引导学业困难学生形成适合自己的学习策略,疏导考试压力。
2.开展“党员亮身份、诚信做表率”主题活动。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要带头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积极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正确对待考试,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各本科学生党支部开展1次诚信考试动员活动;考试期间,通过佩戴党徽、公开承诺、佩戴标识或桌面标识等方式亮身份、做表率,具体由学院设计开展。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本着为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切实加强考试纪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诚信为本、严谨求学”的思想,强化管理,有效监督,杜绝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共同促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
活动期间,各学院特色活动、成果图文材料,邮件命名为“XX学院+诚信考试教育”,请于1月10日前报送至sijiaoke@scnu.edu.cn。
联系人:李喆慧020-85215801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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