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评2019-2020学年郑莫文助学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9-09-06 15:07:26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9〕45号
各有关学院:
为帮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退休教师向学校捐赠20万元,设立郑莫文助学金。根据捐赠协议,学生工作部(处)开展2019-2020学年郑莫文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金额
郑莫文助学金自2018年9月起资助10名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名学生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四年每名学生共20000元。
郑莫文助学金采用“一次评选,四年有效”的评选方式,即2018年评选的10名学生,逐年审核资格,逐年发放助学金。如符合资助条件,则发放当年的助学金。如不符合资助条件,则由学生工作部(处)另行组织评选,新评选出来的学生替换之前的受助学生,并获得当年的助学金。
二、资助对象
2018-2019学年郑莫文助学金受助学生,具体名单请登录学工系统,在“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郑莫文助学金(2018-2019)”查询具体名单。
三、资助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优良。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三)2018-2019学年获得郑莫文助学金。
(四)学习刻苦努力,上学年学习成绩良好。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请各学院通知上学年受助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
1.《郑莫文助学金申请表(续评)》(附件);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3. 入学以来成绩单(需教务处或学院签字盖章)。
(二)学院审核。请各相关学院对续申请学生进行审核,于2019年9月12日(周四)前将学生的材料和汇总表(系统导出)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处)根据郑莫文助学金捐赠协议,确定继续资助的学生名单后报捐赠方。如续申请的学生不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工作部(处)将另外评选其他学生。
(四)发放助学金。2019年9月底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39310042。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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