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生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9-03-15 15:24:55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9〕9号

各学院: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华师〔2017〕101号)文件精神,学生工作部(处)拟开展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班级。

二、奖项设置

先进班集体评选分为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先进班集体示范班和先进班集体新秀班三类。其中,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示范班,旨在表彰在上一学年(2017-2018学学年,下同)中表现优秀的2015级、2016级和2017级班级;先进班集体新秀班,旨在表彰在本学年(2018-2019学年,下同)中表现优秀的2018级班级。

三、评选条件和主要指标

(一)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和示范班

1.评选条件

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在上一学年(即2017年9月-2018年7月)期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班同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班委会、团支委组织机构健全,有党团班协同工作制度;班委、党员、团支委团结协作,形成领导核心;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全班同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无学生违法、违纪处分纪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具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5)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6)全班同学自觉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在宿舍文化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

(7)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8)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生组织与社团、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体娱乐、素质拓展等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9)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身体素质良好。

2.评选主要指标

学生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和示范班围绕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和班级特色工作等项目开展评选,主要指标如下(以下指标所指以上均含本数):

项目

主要指标

思想建设

1.目前党员(含预备党员)总人数及比例

2.目前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及比例

3.上学年班级开展理论学习或党团主题教育活动次数

4.上学年违法违纪学生人数及比例

组织建设

5.上学年是否配备教师班主任

6.上学年辅导员、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次数

7.上学年班委会、团支部学生干部职数

8.上学年班委会、团支部召开会议次数

班风建设

9.目前班级是否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规定或方案

10.目前班级是否建立网络交流平台(如QQ群、微信群、易班等)

11.目前班级是否有班徽、班歌等形式的班级象征

12.上学年班级获奖及班级荣誉奖项

13.上学年班级组织开展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次数

14.上学年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人数及比例

15.上学年参加体质健康测试人数及比例

学风建设

16.目前英语二级60分以上人数及比例(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班级)

17.目前英语四级425分以上人数及比例(非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班级)

18.目前英语六级425分以上人数及比例

19.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2.8(理工艺术体育)、3.0(文科)以上学生人数及比例

20-1.上学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篇数

20-2.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项数

20-3.或作品被专业部门组织的音乐会、展览会、美术馆、博物馆等展览或收藏件数

20-4.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和舞蹈)场数

20-5.或参加(参演)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奖项数

21.上学年参加校级以上科研立项人数及比例

22.上学年参加校级各类比赛获奖人数及比例

23.上学年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比赛获奖人数及比例

24.上学年课程考核成绩中出现不及格课程的学生人数及比例

特色工作

各班级据实填写

 

其中,参评先进班集体标兵班,部分主要指标必须满足以下最低要求:

(1)上学年违法违纪学生人数为0;

(2)目前已建立网络交流平台并经常使用(如QQ群、微信群、易班等)。

(3)上学年班级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次数不少于2次。

(4)上学年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

(5)最近一次(2018年12月)参加体质健康测试人数比例,2017级不低于90%,2016级不低于80%。

(6)目前英语四级425分以上人数比例不低于60%(体育、音乐、美术学院的学生为英语二级60分以上)。

(7)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2.8(理工艺术体育)、3.0(文科)以上学生人数及比例不低于50%。

(8)上学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篇数不为0;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项数不为0;或作品被专业部门组织的音乐会、展览会、美术馆、博物馆等展览或收藏的件数不为0;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和舞蹈)的场数不为0;或参加(参演)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奖的项数不为0。

(9)上学年参加校级以上科研立项的人数不为0。

(10)上学年参加校级各类比赛获奖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

(11)上学年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比赛并获奖的人数不为0。

(12)上学年课程考核成绩中出现不及格课程的学生比例,理工科及艺术体育低于15%,文科低于10%。

(二)先进班集体新秀班

1.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班委会、团支委组织机构健全,有党团班协同工作制度;班委、党员、团支委团结协作,形成领导核心;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全班同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无学生违法、违纪处分纪录。

(4)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具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5)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6)全班同学自觉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

(7)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活动。

(8)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生组织与社团、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体娱乐等活动。

(9)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2.评选指标

学生先进班集体新秀班围绕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和班级特色工作等项目开展评选,主要指标如下(以下指标所指以上均含本数):

项目

主要指标

思想建设

1.本学年党员(含预备党员)总人数及比例

2.本学年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及比例

3.本学年班级开展理论学习或党团主题教育活动次数

4.本学年违法违纪学生人数及比例

组织建设

5.本学年是否配备教师班主任

6.本学年辅导员、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次数

7.本学年兼职班主任参加班级活动次数

8.本学年班委会、团支部学生干部职数

9.本学年班委会、团支部召开会议次数

班风建设

10.本学年班级是否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规定或方案

11.本学年班级是否建立网络交流平台(如QQ群、微信群、易班等)

12.本学年班级是否有班徽、班歌等形式的班级象征

13.本学年班级获奖及班级荣誉奖项项数

14.本学年班级组织开展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次数

15.本学年班级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次数

16.本学年班级组织开展特色班级活动次数

17.本学年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人数及比例

18.本学年参加体质健康测试人数及比例

学风建设

19.本学年班级是否实行晚修或早读的制度或做法

20.本学年参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活动人数及比例

21.本学年参加校级各类比赛获奖人数及比例

22. 本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2.8(理工艺术体育)、3.0(文科)以上学生人数及比例

23.本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中出现不及格课程的学生人数及比例

特色工作

各班级据实填写

 

 

四、评选比例

(一)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和示范班

各学院可按照本学院2015级、2016级和2017级班集体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和示范班参加评选(不足10个班级的学院可推荐1个)。其中,标兵班每个学院最多只能推荐1个(如不符合条件,可不推荐)。

(二)先进班集体新秀班

各学院可推荐1个先进班集体新秀班参加评选。

五、奖励班级经费

学校对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奖励班级工作经费,用于班级建设和班级活动。其中,学生先进班级标兵班每班奖励4000元,示范班每班奖励2000元,新秀班每班奖励1000元。

六、评选程序

(一)班级申报。班委会按照上述规定的条件,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分别填写《学生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申报表》、《学生先进班集体示范班申报表》和《学生先进班集体新秀班申报表》(分别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二)学院评选。各学院应重视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宣传示范教育作用,根据本通知的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活动,确定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示范班和新秀班的候选名单,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的推荐材料需在学院内进行展示和公示。

(三)学院展示。各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可以是学院、年级、班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等公众号)、宣传栏、展板、报刊等形式展示本班级的风采,展示的内容和形式由各班级自定,但严禁发布和传播包含个人姓名、家庭住址、证件号码、私人电话、电子邮件、QQ号码等详细、关联的个人电子信息。

(四)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选出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示范班和新秀班,在校园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印发文件给予表彰。

(五)学校展示。为进一步展示先进班集体的风采,增进广大班级和学生的交流、学习,加强学校的学风、校风建设,拟于2019年4月中旬举办先进班集体宣传展示周活动,届时将通过展板、微信、网站等途径集中展示先进班集体风采。

(六)表彰大会。学校将于2019年4月下旬举办学生先进班集体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七、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于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之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上交到所在校区资助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xsswglk2@126.com。

1.《学生先进班集体申报汇总表》(每学院1份,见附件1);

2.《学生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申报表》(每班1份,见附件2);

3.《学生先进班集体示范班申报表》(每班1份,见附件3);

4.《学生先进班集体新秀班申报表》(每班1份,见附件4);

5.《学生先进班集体风采展示登记表》(每班1份,见附件5);

6.《班级形象片》(每班1个),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反映班级建设情况,展现良好班级特色和精神风貌;班级大部分同学能出镜;视频类型和风格不限,画面清晰;时长1分钟以内;视频应注明班级名称。

八、联系方式

石牌校区联系人:方老师(85211033),地址:行政楼327;

大学城校区联系人:林老师(39310042),地址:行政楼A416;

南海校区联系人:谢老师(0757-86687367),地址:学生活动中心204。

  

附件1:学生先进班集体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2:学生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申报表.docx


附件3:学生先进班集体示范班申报表.docx


附件4:学生先进班集体新秀班申报表.docx


附件5:学生先进班集体风采展示登记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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