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医保卡制卡资料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9-01-03 11:05:55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有关学院:
由于市民卡中心新政策规定,从今年开始不再允许银行制作医保卡(磁条卡),只能制作社保卡(IC卡),因此,有部分学生未通过制社保卡的要求,目前,我校新参保学生存在以下3种情况不能制卡,现处理方案如下:
1.参保证件为港澳通行证的学生,请填写“社保卡申领采集表”(见附表),并提交相关人员的小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一张,照片电子版文件名标注本人证件号码,2019年1月10日前发校医院陈医生邮箱1459017943@qq.com,汇总后提交给光大银行制卡。
2.授权使用的相片不符合制卡要求的学生,提交小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一张,照片电子版文件名标注本人证件号码,2019年1月10日前发校医院陈医生邮箱1459017943@qq.com,汇总后提交给光大银行制卡。
3.参保登记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
请参保人核对本人参保证件号码、姓名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请本人持身份证到参保经办机构(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二楼,咨询电话85584305,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核改参保信息,使参保姓名、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的姓名、证件号码一致,方可制卡。
4.上述需要补充医保卡制卡资料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表格,已上传至辅导员工作QQ群,请相关老师下载并注意信息保密。
学校医保办
2019年1月3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