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8-03-19 08:33:17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通知(教思政函﹝2018﹞5号,见附件1),决定继续开展“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推选对象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且近三年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二年内不再参与推选。我校作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理事单位可以直接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全国评选,请各学院积极动员辅导员报名,学校在遴选后推荐到全国参加评选。请有意向的辅导员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准备报名表(见附件2)和其他相关材料,并于3月25日(周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石牌校区思教科办公室(行政楼324室),电子版发送思教科邮箱(sijiaoke@sc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521103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docx

附件2: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