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春节期间留校的学生发放慰问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8-01-30 15:26:01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8〕14号
各学院:
2018年春节将至,为表达学校对春节期间留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增添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学生工作部(处)拟发放节日慰问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8年春节期间留校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学生和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发放程序
1.学生登记。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请于2018年2月15日(除夕)当天上午9:00-11:00,携带证件(一卡通或学生证)到所在校区资助管理科登记个人信息(学号、学院、姓名),登记时必须本人到场。登记地点为石牌校区桃李园一楼顺德厅、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6房、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9房。
2.发放慰问金。学生工作部(处)对登记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对于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参照本通知“发放对象”),将于2018年3月通过学校财务处将慰问金发放至学生的建行卡中。
三、相关要求
1. 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和学生负责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登记,逾期不补。
2. 各学院要主动关心留校学生,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留校学生的慰问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林老师,电话39310042。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