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7-12-18 10:33:13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7〕79号
各有关学院: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重视提高外语水平,我国著名外交家章文晋先生遗孀张颖女士于2007年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立“章文晋奖学金”,该奖学金由“章文晋奖学金”基金会提供。根据捐赠单位与我校的合作协议,华南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章文晋奖学金”拟奖励我校10名优秀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分配(单位:人)
学院 | 名额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4 |
国际商学院 | 1 |
其它学院 | 5 |
名额合计 | 10 |
二、申请条件
(一)2017年9月在校的修读满一年及以上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必须同时具备的五方面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重修科目;
4.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5.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三)还必须具备以下四种情形中之一种:
1.上一学年外语考试成绩在本年级或本专业排名第一;
2.上一学年在全国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中,外语专业学生的考试成绩在全校名列前3名,非外语专业学生的考试成绩在全校名列前3名;
3.上一学年在有刊号的外文刊物上公开发表过外文学术论文或作品;
4.上一学年在校级外语知识、征文、技能等竞赛活动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在省级以上外语知识、征文、技能等竞赛活动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在评选“章文晋奖学金”过程中,候选人均具备上述情形时,则按照择优评选原则,优先考虑具备上述情形多者和获奖层次高者。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参与评选申请。
(二)初评。学院对申请人选进行审查和评议,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上报学校的人选,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
(三)网上申请。各学院于将公示后无异议的申请学生名单输入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并在网上审核。
(四)上交材料。各学院于2017年12月22日前向资助管理科上交如下材料各一份(第1-5项只需纸质版;第6项需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发电子邮箱xsswglk@126.com):
1.《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人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登记表》一份并注明无旷课记录及无重修记录,加盖学院公章或教务处公章。
3.各类外语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最高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5.公开发表的外文学术论文或作品的复印件1份。
6.《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按表头绘制EXCEL表格),副书记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交电子版。
(五)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在学院推荐的学生中评选出10名候选学生。
(六)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将评选出来的10名候选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
(七)上报。对公示合格的人选,由学生工作部(处)拟文造表,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捐赠单位。
(八)发放。待奖学金到位后,学校将将通过财务处统一发放至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中。届时请获奖学生查实帐户,在签领表上签字确认,并签领表上交资助管理科。
在评选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相关老师联系。
石牌校区:方老师,电话:85211033;
大学城校区:林老师,电话:39310042;
南海校区:谢老师,电话:0757-86687882。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