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7-11-16 11:5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7〕65号
各学院: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华师〔2017〕101号)文件精神,学生工作部(处)拟开展2016-2017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全日制本科学生班级。
二、奖项设置
先进班集体评选分为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和先进班集体示范班两类。其中,先进班集体标兵班旨在表彰在上一学年中表现特别优秀的班级,先进班集体示范班旨在表彰在上一学年中表现优秀的班级。
三、评选条件和主要指标
(一)评选条件
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在2016-2017年学年(即2016年9月-2017年7月)期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班同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全班同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全班同学团结友爱,热爱集体,集体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的次数较多。
4.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较高,外语统考通过率较高。
5.全班同学创新意识比较强,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并取得显著成绩。
6.全班同学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获得一定奖励、表彰,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7.全班同学自觉保持个人内务整洁,积极搞好宿舍和校园环境清洁,在宿舍文化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
8.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生组织与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创业活动,获得一定的认可、表彰或成果。
9.班委会、团支委组织机构健全,有规范的班级制度;班委、团支委团结协作,形成领导核心;学生干部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起模范作用,在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创造出新鲜经验。
(二)评选主要指标
1.目前(从入学至今,下同)党员(含预备党员)总人数及比例;
2.目前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及比例;
3.目前参加党校学习人数及比例;
4.目前英语二级通过率(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班级填报);
5.目前英语四级通过率;
6.目前英语六级通过率;
7.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2.8(理工艺术体育)、3.0(文科)以上学生人数及比例;
8.上学年公开发表(SCI、省级刊物、其他刊物)学术论文人数及篇数;
9.上学年参加校级以上科研立项人数及比例;
10.上学年班集体获奖情况;
11.上学年参加校级各类比赛获奖人数及比例;
12.上学年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比赛获奖人数及比例;
13.上学年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人数及比例;
14.上学年班集体参加公益活动次数;
15.上学年重修学生人数及比例;
16.上学年受各种处分学生人数及比例;
17.是否建立网络交流平台(如班级的博客、QQ群、微信群等);
其中,参评先进班集体标兵班,部分主要指标必须满足以下最低要求:
1.目前英语四级通过率不低于60%(体育、音乐、美术学院的学生为英语二级);
2.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2.8(理工艺术体育)、3.0(文科)以上学生人数及比例不低于50%;
3.上学年公开发表(SCI、省级刊物、其他刊物)学术论文人数及篇数不为0;
4.上学年参加校级以上科研立项人数及比例不为0;
5.上学年参加校级各类比赛获奖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
6.上学年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比赛并获奖的人数不为0;
7.上学年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
8.上学年班集体参加公益活动的次数不少于2次;
9.上学年重修学生的比例,理工科及艺术体育低于15%,文科低于10%;
10.上学年受学校处分或通报批评的学生人数为0;
11.目前已建立网络交流平台并经常使用(如班级的博客、QQ群、微信群等)。
四、评选比例
各学院可按照本学院2014级、2015级和2016级班集体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和示范班)参加评选,其中标兵班每个学院最多只能推荐1个(如不符合条件,可不推荐)。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班委会按照上述规定的条件,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推荐。各学院对先进班集体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遴选,并按10%的比例确定候选材料(本单位不足10个班的均推荐一份候选材料,候选材料见本通知第五点),认真核实数据,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的推荐材料需在学院内进行展示和公示。
(三)展示。各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可以是学院、年级、班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等公众号)的形式展示本班级的风采,展示的内容和形式由各班级自定,但严禁发布和传播包含个人姓名、家庭住址、证件号码、私人电话、电子邮件、QQ号码等详细、关联的个人电子信息。
(四)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对申报先进班集体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核实申报的数据,并在校园网上集中展示,接受学校师生的监督。
(五)审批。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选出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和示范班,在校园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印发文件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于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之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上交到所在校区资助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xsswglk@126.com。
1.《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
2.《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申报审批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3.《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风采展示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
4.《班级推荐材料》一式一份,推荐材料应包括申报书、班级特色图片、班级主要获奖情况,相关要求如下:
(1)申报书:班风、学风建设和表现,含班级理念、重大活动比赛等,字数3000字以内;
(2)班级特色图片:体现班级特色的图片或组图,集中为一页插图,在具体图片旁附上图片说明。
(3)班级主要获奖情况:班集体2016-2017学年度主要获奖情况汇总、列举,可分团体和个人。
七、联系方式
石牌校区联系人:方老师(85211033),地址:行政楼327;
大学城校区联系人:林老师(39310042),地址:行政楼A416;
南海校区联系人:谢老师(0757-86687367),地址:学生活动中心204。
附件2: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3: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风采展示登记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