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清晖颂中华,学子咏盛会”诗歌征集及朗诵活动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7-11-03 17:07:52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体学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自信”,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现决定开展“清晖颂中华,学子咏盛会”诗歌征集及朗诵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清晖颂中华,学子咏盛会
二、主办单位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佛山市顺德区委宣传部
三、承办单位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佛山市顺德区社会科学联合会
顺德城市网
清晖园博物馆
四、活动安排
(一)原创诗歌征集
1、征稿对象:华南师范大学全体本科生及研究生
2、征稿时间:2017年11月2日——11月20日中午12:00(逾期不候)
3、征稿要求:
(1)诗歌内容。以“清晖颂中华,学子咏盛会”为主题进行创作,作品要求基调积极健康向上,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体现和反映当代大学生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强国之愿,展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心得收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歌颂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2)诗歌形式。旧体诗、新诗、散文诗均可;
律诗和绝句作品应符合格律要求;现代诗限于50行以内;散文诗限800字以内;每位作者投稿总篇数限2首以内。(禁止将内容无关联的作品作为组诗参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3)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未曾发表或刊登在公开的刊物或网站上;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参与方式
(1)11月20日中午12:00前将作品发送到指定参赛邮箱,来稿前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在表格中填写完整的姓名、学院、学号、学历及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附上电子版的个人照片,表格随作品一起发送到邮箱shigezhengjiscnu@163.com,参赛邮件主题命名方式:学院+姓名+作品名。(报名表文字格式统一用三号,宋体;作品文字格式统一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2)一、二等奖作品将在11月30日的颁奖典礼暨朗诵会上进行诵读,获奖作者如果无法出席朗诵获奖作品,组委会将会另行安排专人进行朗诵。
5、评选和刊发
(1)征集作品通过专家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将在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官网等各主要网站进行登载。
(2)主办单位拥有对最终入围及采纳的作品的使用权,大赛组织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接受本次大赛的条款规定。
(二)诗歌朗诵会
11月30日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清晖颂中华,学子咏盛会”诗歌诵读会。公布获奖名单,邀请获奖代表上台领奖,颁发证书和奖品。一等奖、二等奖作品将进行诵读。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佛山市顺德区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