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城校区第五届“勤助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7-05-02 14:24:42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大学城校区各学院、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城校区勤工助学工作,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养大学生形成自立自强的观念,弘扬“服务同学、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华师勤助宗旨,大学城校区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决定开展第五届“勤助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或运用自身知识获得报酬,培养自立自强能力的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报时间
2017年4月24日—5月6日
三、奖项设置
评选活动共设置4个奖项,具体如下:
1.“勤助之星•综合服务”奖,2名
【评选内容】主要包括通过校内外各种途径参与勤助工作的经历,如家教辅导、兼职实习、校内岗位、学生超市铺主以及创业实践等勤助经历。
2. “勤助之星•家教服务”奖,2名
【评选内容】主要包括担任家庭教师、辅导机构教师、勤管中心家教系列讲座优秀教员以及参加爱心家教活动等勤助事迹。
3. “勤助之星•兼职服务”奖,2名
【评选内容】主要包括通过校内外各种途径参与的兼职、实习及创业实践等的勤助事迹。兼职服务主要包括学生超市活动(学生铺主)、校内外创业实践以及其他合法合理有偿兼职实习工作等。
4. “勤助之星•校岗服务”奖,5名
【评选内容】主要包括参与校内岗位工作的勤助事迹。校岗工作主要包括:行政楼各机关办公室、各学院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和课室管理中心等学生助理工作,以及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的中心工作。
四、奖励标准
校区共评选11人,给出以下奖励:
1.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
2.颁发由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根据所在学院的学年评优方案享受加分;
4.享受其他大型相关奖项的评选资格;
5.利用勤工助学宣传阵地进行其他相关的宣传表彰。
五、评选规则
1.本次评选采取申报制,申报人可同时申报两个奖项,若申报人同时进入所报两个奖项的获奖名单,则最终获奖奖项为排名较高的奖项。
2.共进行两轮评审,具体如下:
(1)第一轮评审:由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各部门代表、其他校岗代表、校内其他社团组织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等组成初评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此轮得分占最后总得分的30%;
(2)第二轮评审:由校学生工作部(处)相关老师,相关岗位负责老师和勤管中心各部长组成的勤工助学考核小组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此轮得分占最后总得分的70%,最后根据总分数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申报方式
各申报人于2017年5月6日18:00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勤助之星•XX服务奖 申报表 +(姓名)”,发送至“勤助之星”评选活动邮箱scnuqzzx@163.com 。
纸质版材料于4月24日—5月6日的周一至周五 16:00—19:00上交至行政楼C区209大学城校区勤管中心秘书处办公室桌面。
点击下载具体活动方案及申报表
1.华南师大大学城校区第五届“勤助之星”活动评选方案.doc
2.华南师大大学城校区“勤助之星·综合服务”奖申报表.doc
3.华南师大大学城校区“勤助之星·家教服务”奖申报表.doc
4.华南师大大学城校区“勤助之星·兼职服务”奖申报表.doc
5.华南师大大学城校区“勤助之星·校岗服务”奖申报表.doc
更多详情,敬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华南师大勤管中心(hnsdqgzx)
评选负责人:秘书处 潘芷晴 15625065869 020-39310612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师大大学城校区勤工助学管理中心所有
华南师大大学城校区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