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留校学生统计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学生资助2017-01-12 15:48:30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72

各学院:

2017年寒假将至,为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相关工作,确保留校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学校将开展寒假留校学生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网上登记

学校鼓励学生放假后及时回家过春节,确因实习、实践、培训等特殊原因需延迟回家或留校的,要做好信息登记工作。为方便统计,今年仍采用网上登记方式。请拟留校的学生于2017年1月12日-17日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在“其它事务”->“留校登记”处如实填写留校时间段、“是否在校过除夕”等有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保存”按钮即可完成登记。

二、学院审核名单

学生登记后,学院辅导员需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在“其它事务”->“留校确认”中分年级提交确认信息即可。各学院不需要报送系统导出的留校学生名单纸质材料,可自行导出名单留底或随时登录系统查询。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寒假留校学生工作,指定一名学生政工干部做联系人,专门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同时,为方便加强寒假尤其是春节期间留校学生的联络工作,请各学院每个年级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请学院填写《2017年寒假留校学生负责老师和负责学生联系表》(见附件2),于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前交到所在校区资助管理科。

(二)各学院要主动关心留校学生,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留校学生的慰问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各学院要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增强安全意识,防止人身伤害、上当受骗事件的发生。

(四)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林老师,电话39310042;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工作,请联系陈老师,电话85211032。

     附件:《2017年寒假留校学生负责老师和负责学生联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月12日

 


标签:#统计工作 #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