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实施2016年高校辅导员 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6-07-28 12:13:27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近日,教育部思政司下发关于实施2016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教育部拟在2016年选派高校辅导员骨干作为国内访问学者赴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有关高校进行为期3-6个月的访学研修,每个高校至多可选派一名辅导员参加,各基地、有关高校不得接受本校辅导员作为访问学者。选派的辅导员原则上要求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近3年在CSSCI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思想政治教育类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过省级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类研究课题,或出版过高水平专著,并有突出的工作业绩或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具体通知见附件)。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辅导员申报,并于7月30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思教科邮箱(sijiaoke@sc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726782064。

 

附件1: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实施2016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_1.JPG

附件1: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实施2016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_2.JPG

附件1: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实施2016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_3.JPG

附件1: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实施2016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_4.JPG

附件1: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实施2016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_5.JPG

附件1: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实施2016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_6.JPG

附件2:高等学校辅导员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7月28日


标签:#政司 #教育部 #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