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学生创新奖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6-03-10 14:39:49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6〕11号
各学院: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奖评奖规定(第三次修订)》(见附件),我校2015年度学生创新奖评选工作即将启动,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认真做好学生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审方式
2015年度学生创新奖采用网上申报和审核的方式,学生于2016年3月10日至3月18日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scnu.eswis.cn)进行申报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度学生创新奖申请表》(见附件2),学院在网上进行初步审核,学生工作部(处)网上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请申报创新奖的学生(即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者项目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集体作品或者是团队成果的,第一作者或者是项目负责人除了填写自己的信息外,还必须填报其他所有成员信息。学生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度学生创新奖申请表》一致(包括成果名称、合作类型、认定部门、成员信息等)。
(二)学院初审。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以及证明材料,完成网上审核、并拟定初评推荐等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副书记签署意见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上交材料。请各学院于2016年3月21日前将学生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上交资助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石牌校区:方老师,行政楼327;大学城校区:林老师,行政楼A416;南海校区:谢老师,学生活动中心204,咨询电话:020-85211033方老师。),上交的纸质材料请见本通知第三项。
(四)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处)将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三天。
(五)学校发文。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并发文。
(六)发放奖金和证书。学校发文后,学生工作部(处)将通过财务处把奖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并发放荣誉证书。
三、学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学生以项目/团队为单位,由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登记项目信息及成员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学生在网上录入时必须按以下格式填写各项目信息:
1.竞赛类:参加2015年(国家级)或(省级)第几届的“什么比赛”获“几等奖”共几人,所列奖项必须与原件完全一致。例:参加2015年美国数学建模竟赛获二等奖(共3人)。
2.论文类:在《什么刊物》发表《文章名称》。(独立/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第四作者等,共几人)。例:在《华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发表《花样游泳视频人体运动目标追踪算法的研究与实现》(第一作者,共2人)。
3.技术成果类:《什么项目/成果》获得“什么级别”课题/版权/专利。(第几作者)共几人。例:《无线传输控制网络教学实验平台》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共6人)(第三作者,其中一二作者为老师)。
(二)网上申请后,填写《2015年度学生创新奖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word文档,不是由系统自动生成的表格)。该推荐表由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审批,由该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并盖公章。
(三)提供获奖证书、成果证书或文章发表的刊物复印件一份。申报论文著作类的,复印件必须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文章正文并装订。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奖评奖规定(第三次修订)》文件组织学生申报和评选。
(二)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申报学生的材料。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所在院系负责证书原件的验证,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做好证书及刊物电子版的上传和审核工作。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奖评奖规定(第三次修订)》.pdf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