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留校学生统计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6-01-07 16:49:42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6〕3号
各学院:
2016年寒假将至,为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相关工作,确保留校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学校将开展寒假留校学生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网上登记
学校鼓励学生放假后及时回家过春节,确因实习、实践、培训等特殊原因需延迟回家或留校的,要做好信息登记工作。为方便统计,今年仍采用网上登记方式。请拟留校的学生于2016年1月8日-15日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在“其它事务”->“留校登记”处如实填写留校时间段、“是否在校过除夕”等有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保存”按钮即可完成登记。
其中,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还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寒假返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并于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ijiaoke@scnu.edu.cn。
二、学院审核名单
学生登记后,学院辅导员需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在“其它事务”->“留校确认”中分年级提交确认信息即可。各学院不需要报送系统导出的留校学生名单纸质材料,可自行导出名单留底或随时登录系统查询。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寒假留校学生工作,指定一名学生政工干部做联系人,专门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同时,为方便加强寒假尤其是春节期间留校学生的联络工作,请各学院每个年级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请学院填写《2016年寒假留校学生负责老师和负责学生联系表》(见附件2),于2015年1月15日(星期五)前交到所在校区资助管理科。
(二)春节期间学校将组织留校学生开展相关活动,届时将通过各学院学生负责人、学工部网站和勤管中心宣传栏等通知相关学生。同时,各学院要主动关心留校学生,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留校学生的慰问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各学院要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增强安全意识,防止人身伤害、上当受骗事件的发生。
(四)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林老师,电话39310042;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工作,请联系陈老师,电话85211032。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寒假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到辅导员QQ群下载)
附件2:2016年寒假留校学生负责老师和负责学生联系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