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核对退缴学费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5-12-23 10:45:05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2015年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助学贷款已经到账(不含其他金融机构的生源地贷款)。因部分学生先前已缴纳学费,学校拟于2016年1月将学生缴纳的学费退还给学生本人。为做好学费退缴工作,请各学院通知2015年成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核对需退缴的学费金额。学生如不清楚自己的缴费情况,可登陆学校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http://hscw.scnu.edu.cn/web/)查询。拟退缴的学费金额如有错漏,请各学院于2015年12月28日前联系资助管理科。联系人:林老师,电话:39310042。

附件: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退缴学费表(不随文下发,请到辅导员QQ群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2月22日

标签:#助学贷款 #学费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