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云龙助学金”相关材料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5-04-13 22:5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了帮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深圳市云龙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实施“云龙助学金”爱心助学项目。经评选,我校黄奕琪等100名学生获得“云龙助学金”(附件1)。根据捐赠方要求,为做好后续资助工作,请各学院通知受助学生提交以下材料,并于2015年4月15日下午17:00前交至所在校区资助管理科。
1.“云龙助学”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需副书记签字);
2.受助学生上学期的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院或教务处公章);
3.受助学生受助半年来的学习、生活情况汇报(用A4纸打印)。
届时深圳市云龙教育发展基金会将根据要求对受助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发放第二学期助学金1000元。
附件1:2014-2015学年“云龙助学金”学生名单
附件2:“云龙助学金”成绩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4月13日
附件1:2014-2015学年“云龙助学金”学生名单.xlsx
附件2:“云龙助学金”成绩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