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办理离校确认手续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4-06-05 16:51: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及国家开发银行规定,毕业前尚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必须办理确认手续。为确保未还清贷款的学生能顺利办理离校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学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已还清所有批次的不用确认) 请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于6月16日前登录国开行系统完成网上“毕业确认申请”。 二、辅导员网上进行毕业确认审核 审核的操作如下:登录系统后在“我的工作”界面上会出现待处理的工作,点击“审核”后进入审核页面,选择条目—变更确认—毕业确认审核。具体学生名单可在国开行系统的“贷后管理”—“毕业确认”—“毕业确认状态”中选择“未毕业”进行查询。 三、打印、签订《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1.毕业班辅导员导出《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用U盾进入“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导出毕业确认表); 2.打印《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发给学生填写,学生在“借款人签字(手印):”处亲笔签名,并按手印、填写日期。《毕业确认表》一份由学生保管,另外一份交学生部留存; 3.已还清所有年度贷款的学生不需签《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四、上交材料时间地点 各学院在6月1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其中一份《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统一交到所在校区的资助管理科,如在办理离校手续前不进行贷款确认的,不给予办理离校手续。 石牌校区:郑老师,行政楼327, 85211033 ,85215261; 大学城校区:林老师,行政楼A416 ,39310042 ; 南海校区:谢老师,学生活动中心204,0757- 86687262。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