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华南师范大学第十五届学生兼职班主任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4-05-14 16:00: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加强2014级新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经研究,决定招聘华南师范大学第十五届学生兼职班主任,本次招聘采用学院申请,学生工作部(处)审查、聘用的方式,需聘用学生兼职班主任的学院,请按本通知做好如下事项: 1.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的在读研究生或本科三、四年级中的优秀学生干部。要求条件如下:德才兼备;学习成绩优良,没有重修科目;研究生要求学年平均分在80分以上,本科生理科要求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8以上,文科在3.0以上;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曾担任校、院学生会、团委部长(含副部长)或年级级长、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党员优先考虑。各学院可以在本单位内推荐,也可以跨学院选拔和推荐。 2.兼职班主任的配置原则上按80—100人设1名的标准进行配置,各学院按照核定人数推荐候选人(具体人数见附件一),学生工作部(处)最终确定人选。 3.各学院在选拔人选的过程中,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公布招聘事项——个人申请报名——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4.各学院对符合条件聘任人选,要择优推荐,对未被选上的人选要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 5.各学院要如实填写学生兼职班主任申报表中的各个栏目内容,其中平均学分绩点一栏须由教务员亲自填写并签字,最后由副书记签名后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所在校区思想教育科。石牌校区交至行政楼324室,大学城校区交至行政楼A—415,南海校区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07室 联系人:侯小琳,电话:020-85215801。 6.招聘与审批的时间安排: (1)学院推荐与报送材料时间:5月23日下午5点前; (2)学生工作部(处)资料审查时间:5月24日至5月26日; (3)公示时间:5月27日至5月29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 5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