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华南师范大学“新长城•恒大助学金”(第二期)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3-03-28 16:2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根据捐赠单位与我校的合作协议, 2011-2012学年度华南师范大学“新长城·恒大助学金”(第二期)的资助工作即将启动,本学期资助60名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1500元/人·学期。请各院系坚持规范管理、依章办事、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我校2011年已正式获得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恒大助学金资助资格。2011-2012学年度华南师范大学“新长城·恒大助学金”(第一期)已资助我校2011级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人,资助资金达15万元。2011-2012学年度 “新长城恒大助学金”(第二期)资助我校2011级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0人,资助标准1500元/人·学期。
 
二、   资助名额分配(单位:人)
校区
院系
名额
校区
院系
名额
历史文化学院
2
文学院
5
政治与行政学院
2
法学院
2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3
体育科学学院
2
教育科学学院
2
音乐学院
2
数学科学学院
4
公共管理学院
2
地理科学学院
3
经济与管理学院
5
计算机学院
2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2
软件学院
1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5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3
化学与环境学院
4
生命科学学院
3
南海
校区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1
美术学院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旅游管理系
2
合计
60
 
三、   申请学生的条件
“新长城·恒大助学金”(第二期)的申请条件为:2011年入学的普通高等教育类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来自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第一学期恒大助学金受助学生享有申请优先权。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较严重影响的学生;
(3)父母双双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4)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危机的学生;
(6)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7)来自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8)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经济特困的学生。
2.学习成绩及其他要求
(1)上学期学习成绩未出现1门以上不及格课程;
(2)享受其它资助金的同学不在本学期资助范围;
(3)家庭情况改善的同学不在本学期资助范围;
(4)奋发向上,努力学习,遵守校规校纪;
(5)个人生活勤俭节约。
 
四、   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进度
具体事项
4月9日之前
①各院系根据本通知分配的名额,确定参加学校评选的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公示3天;
②上交该项助学金需提交的材料;
③各院系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旧),将推荐的学生人选进行申请登记;
4月13日之前
④学生工作处根据院系提交的参加学校评选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将通过审批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
⑤公示结束,报资助人审批;
5月-6月
⑥财务处代为发放助学金;
⑦学生查实帐户,在签领表上签字确认;
⑧辅导员将确认后的签领表上交学生事务管理科。
 
五、   需提交的材料
1.《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第二学期)》(附件1)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书1份,由学生本人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及自己的人生理想(用A4文稿纸整齐书写或打印),申请书需学生本人签字。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第一学期成绩单1份,需教务员签字并加盖院章。
5.相关的困难证明复印件1份。
6.《恒大集团助学金第二学期候选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副书记签字后加盖院系公章,并提交电子版。
 
六、   其他要求
(一)对院系的要求
1. 各院系必须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树立全局观念,按期完成任务,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 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务必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摸清摸准;
3.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不得点名照顾,务求评选结果客观、准确,力戒拆分助学金进行评选的情况发生;
4. 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注意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
5. 各院系应当加强对助学金获得者进行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引导他们合理使用助学金。
(二)对受助生的要求
1.该项目的受助学生将自动成为我校“新长城华南师范大学自强社”的成员,请积极参与自强社组织的各类活动。
2.受助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资助方组织的各类活动及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七、   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材料上交地点
负责人: 石 牌校区 林老师(85215801)
大学城校区 蔡老师(39310042)
南 海校区 陈老师(0757-86687367)
材料上交地点:
石 牌 校区:行政楼327          xsswglk@126.com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6        xsswglk2@126.com
南 海 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4    chenqiaonian@sohu.com
 
八、   相关附件
1.《 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第二学期)》
2. 《恒大集团助学金第二学期候选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1.《 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第二学期)》.doc

2. 《恒大集团助学金第二学期候选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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